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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云涌~第48章勤王 (第2/3页)

边的围墙,箭矢飞射,占据了绝对优势。剩下的便是一边倒的屠杀。

    待得赞月流赶到鼓楼时,只看见一条血巷。巷头巷尾被尸体堆满,巷子中间一片血腥,血水直没脚踝。两面灰墙自两米以下全被染成红色。

    韩布身披十余枪,踏着血泊走出。

    毛元太的尸体没有找到。

    实际上,鼓楼边的这条巷从此被称为“红巷”,后世人一直以为这是取吉利之意,却早忘了这前后不过百余米的短巷,曾是一个杀戳数千人的屠场。

    禁军伤亡亦近两千人。明恒不在乎这点损失,却在乎各府院墙之内暗藏的保皇暗流。

    “宁错杀一千,不要放过一个。”他不再容许王城之内有意外发生。

    剩下的毛亮一系,府院中尽成血海。数十座府院内,被杀者共计二万余人,直到数年之后,人们还能在早已移作他用的大臣府邸里看到几星发黑的血迹。住在各保皇派府邸附近的平民犹为触耳惊心,年纪小些的孩子,耳朵里都被塞上棉花惨叫声不绝于耳。

    “王城警戒,不得出户”禁军在街上不停地喊着口号。

    曾经繁华到极致的王城,街道上只有四种人:禁军、挑水的担夫、米贩、菜农。

    明恒从李城子身上学习到,要下手就要下狠手。

    禁军一批批进驻各府,一场屠杀之后,还要搜查藏匿的人。水井下、阁楼里、灶台、水缸,所有可以藏进一个婴儿的地方都被搜遍。

    王城动荡,明恒双管齐下,一面尽量将影响控制在皇宫和各大臣府内,一面严令小心警戒古思军团,防止逼位风声流入东境。

    古思属下探子的活动范围被限,可还是有些消息传入他耳中,主要是关于大规模军事调动的。就在古思的耳朵竖起来时,乔装成平民的皇宫内侍来到布鲁克城。

    “古思大人”那内侍一进将军府便跪了下来,古思大吃一惊,忙上前双手扶起。

    内侍一般不准出王城,若出现在地方官眼前,多半是宣旨,即顶着个钦差的身份。古思如何敢受他的礼

    古思一扶之下,才知那内侍是过于疲劳而跪下,虽身着崭新的宫廷服饰,脸上手上无不是血痕。

    “古思大人,这是陛下手书,小人拼死送到”那内侍解下腰带,双手呈于古思眼前。

    “王城出了什么事”古思还未扯开腰带外层,便已知大事不妙。

    “救救陛下吧”那内侍喉咙干涩,心情激动,在古思面前说完这几个字,居然当场昏晕过去。他一路行来,躲过层层关卡,遇有城关处便穿山野棘林而过,体力早已不支。

    “扶下去”古思不及顾那内侍,撕开腰带,明镇皇血书赫然跳入眼中。

    “陛下”古思悲吼一声,跪倒在地,将血诏捂在胸前。

    “古大人”四周布鲁克将士一齐拥上前去,将古思扶起,却见古思已是泪流满面。

    “我没事。”古思扶着管丰的手站起,啪地一声将四尺血绢展开,亮在诸将士面前,“如今国家有难,贼子作乱,我古思刻日将兴兵勤王”

    “愿随将军赴汤蹈火,万死不辞”众将群情激愤,一齐拱手应喏。

    只有管丰欲言又止。他负责每日向古思通报探子回报,知道现在东线军团的处境:如果古思提兵勤王,固邦城必不会响应,相反,布鲁克城将有可能遭到林跃和明恒的两面夹击。

    但是,管丰看着古思脸上坚毅的目光,如雕像一般的身躯,似乎那勤王的决心从他心里透射而出,化作一层淡淡的战神光环。

    在这样的情形下,管丰知道,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古思西行勤王的步伐。

    布鲁克城壮烈誓师,立时震惊天下。

    林跃的探子首先得到古思即将勤王的消息,他当即笑道:“我道杨不凡为什么象条狗一样地巴结我还要献城,原来是明恒要逼宫,想借我牵制古思呢”

    话虽如此,兵云城和库克城的军队还是蠢蠢欲动起来,只等古思离开布鲁克,便要一拥而上,得渔翁之利。当然,有一半的兵力用来监视固邦城动向,如果代管固邦城的郑福发兵布鲁克,林跃还是更愿意打固邦。

    在王朝内部,第一个举旗响应古思的是威烈守将叶扬。威烈城与布鲁克相互呼应,并做好准备,一旦陷入两线作战,便放弃其中一城,收缩兵力以求自保。

    五天过去了,勤王的兵马迟迟没有出发,这让兴奋的林跃冷静下来:“如果我是古思,我会怎么办”

    即使将民兵算上,威烈和布鲁克两座城的总兵力不过五万。古思若是勤王,带多少人走,留多少人下来他一旦离开布鲁克,就可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被拖垮在前往王城的途中。他会为了千里勤王而甘心成为一只丧家之犬吗但若古思只是虚张声势,意图又何在呢

    每逢古思陷入困境时,他第一个想起的总是云镜南。

    长云疾风,黄草连天。

    云镜南太熟悉这种会面了,以致于不知自己是讨厌还是喜欢与古思的约会。他想见朋友,可老天总让他见到一个悲壮的古思。

    “可以不去吗”云镜南眼巴巴地希望古思改变主意。

    “不行。”古思道。

    “嗯。”云镜南不说话了。

    “阿南,你有更好的办法吗”古思道。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勤王。”云镜南苦笑道,他上次也是这样劝古思不要去固邦巡检,古思没有听他的话。

    “嗯。可是不行。”古思本也未期待得到更好的答案,他这次是打算与云镜南绝别的。

    “一想到和皇帝的血仇,我就想不出一点办法来,”云镜南无奈地摇摇头,“不过一想到你这家伙是我的朋友,我还是不得不想点办法。”

    “阿南”古思抱住云镜南。

    “少来少来了”云镜南将古思推开,“你除了感动就不会别的了吗有点创意好不好”

    他不忍心再看古思,也不愿意去想这是最后一次相逢。

    但是,他现在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只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与古思同生共死而已。

    相对王朝暴风雨的天气来说,素筝公主还算幸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身处险境,每天的唯一理想就是能盼到用餐的那一刻。

    鉴于素筝公主过去的种种劣行,铁西宁的近卫队长在押送途中不得不格外小心。

    于是,素筝公主终于体会到囚徒的滋味。一口薄木棺材就是她的囚笼,她每天能看到一点光线的时候,就是喂饭。当然,用饭时都选在那种荒郊野外,喊一千声“非礼”也没人听到的地方。而且,即使是喂食时也不松绑。

    平时,只要路过人口聚集的地方,她都是被在嘴里塞上麻核,绑在棺材里的。当然,她也不屈不挠地踢过棺材,努力向外界求援,但在被灌了一次麻药之后,倔强的公主放弃了这种自讨没趣的反抗。

    因为铁西宁的一句“小心侍候”,近卫队长所准备的食物中不乏好东西,鱼翅、燕窝、参汤这几样东西素筝公主还是辨别得出的,更有从王城一路而来的各城名菜。只是用这样的方式吃,再好的东西也会觉得恶心。

    虽然不能说话,她还是想尽一切办法脱身。

    这天,一行人来到山青水秀的一处河滩边,近卫队长看看周围环境,确认没有人,这才吩咐:“给公主喂食。”

    今天负责喂食的是一个小伙子,细皮嫩肉,头有点早秃,而且是单眼皮。

    “听说这样的人最色了。”素筝公主决定实施计划,她把头仰起,双眼迷离地等待喂食。

    “公主,请用膳”小伙子拿出了漏斗。

    “今天我不想用漏斗”素筝公主眨了下右眼,努力挺起胸脯,将舌尖伸出一些,在嘴唇上轻划一下,“我想,你用勺子喂我”

    “是”小伙子有点弄不清素筝公主的肢体语言,呆了呆,找了把勺子出来。

    “笨蛋,木瓜”素筝公主心中暗骂,耐着性子去喝勺里的汤,然后故意用牙齿一叩勺柄。

    一滴汤水滴在素筝公主裙上。

    “好烫啊你帮我擦擦”其实那碗鱼翅汤是在上一家小镇做的,没凉就不错了。

    “这”小伙子有点犹豫了,那薄裙下就是大腿。女人的腿是不能乱摸的,何况是公主的腿。

    “人家生病了”素筝公主契而不舍地实施美人计,扭动腰肢,“你摸摸我的手,好烫的肯定是绑得太久了,你”

    她一面说着,一面送上几个秋波,暗道:“臭小子,我就不信你不上勾”

    那小伙子的脸从白变红,再从红变青,呼吸越来越急促,突然转到素筝公主身后。

    “松一松就好了”素筝公主心中暗喜。

    小伙子却只是绕到她身后看了看,愣了愣,然后对着远处的近卫队长跑了过去,焦急地喊道:“大人,她生病了快来看看”

    近卫队长急忙跑了过来,围着素筝公主转了两圈,道:“公主殿下,我们真的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请不要再玩这种小把戏了”

    素筝公主扭过头,气鼓鼓地不说话,她想不通,以自己的倾国之色使尽浑身解数,还是没法妙计得逞。

    那白面无须的小伙子从怀中取出一条手帕,在近卫队长的额上擦了擦,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大人,别急,都出汗了”

    素筝公主直愣愣地看着那小伙子的兰花指,只能暗骂自己棋差一着。

    “公主,为了安全起见,以后我服侍您用膳。”近卫队长推开那小伙子的手,恭敬地道。

    “谢谢了”素筝公主没好气地应道,早没了进食的兴致,向四周随处看去。

    “我怎么觉得来过这儿”她心里有些诧异,自己除了王城和布鲁克,好象没到过王朝别的地方,“难道,他们是把我送向布鲁克”

    一个女孩,孤身在大漠上行进。

    素筝公主不知自己为何会想到这个画面。

    实际上,她现在歇息之处叫做西南湾,从前也叫“西南望”。从王城向西至东荒地,向南至南袖,都要经过这个地方。

    在她忘却的那段记忆中,还留下了一点点对地理风貌的余丝。

    桃花在三月盛开,桃花运却随时都有可能。

    当云镜南收到遥远的蓝河公国的来信时,差点决定把每年九月定为大联盟的桃花节。

    付出总有回报,他契而不舍地派出商队讨好忆灵,终于打动了美丽国主的心。商队队长将那封存于香盒之中,用干花花瓣掩满的情书交在他手中时,云镜南明明感觉到漫天香花翩翩而落,阳光透过花雨,香香地洒在他的身上。

    “水裳,德德,青蛾,小德德她回信了她回信了”云镜南象个孩子一样地赤着脚在要塞前欢跑。

    水裳、德德等人围了上来。

    “恭喜你啊,阿南主人”德德的祝贺发自内心。

    “咦,咦,瞧把你开心成什么样了”水裳凑了上来,要抢阿南手中的香盒。

    云镜南将香盒拼命捂在怀中,一边闪避一边叫道:“水裳,这是我的私信啊我还没看呢”

    “你还有秘密吗”水裳不容分说,将大腿一扬作侧踢状。她这不是为了真的踢云镜南,在一个人如此幸福的时刻暴打其一顿是不人道的,水裳是个善良的女生。

    云镜南尽管沉浸在极度幸福中,在看到水裳的美丽大腿时还是眼前一花,心神一荡。错愕之间,信匣已被水裳劈手夺过。

    “轻一些,别这么粗鲁啊”云镜南眼巴巴地看着水裳三下两下扯开信封,心疼得不行,好象是看着心爱的女人遭受蹂躏。

    “人家忆灵还没答应原谅你呢信都没看,就开心成这样”水裳从信封里取出信来,目光却鄙夷地盯着云镜南,大眼睛中分明写着一个“贱”字。

    “我对不起阿灵,她怎么对我都不过份的。能写信给我,我就很满足了。”云镜南遥望蓝河方向的天空,巴不得把自己的深情目光用一条抛物线投在蓝河要塞。

    水裳听了这话,要撕信的手猛然停住,将未展开的信又塞回信封中,抬头对云镜南愧疚地道:“对不起,阿南。我,我太不注意你的感受了。你是个好人”

    德德在一旁奇道:“水裳,沙子迷眼了吗”

    “嗯”水裳背过身去。

    云镜南小心翼翼地将信取了出来,他本不想这么快看信,可信封已被拆开,他心里升腾着一览忆灵手迹的冲动。

    “阿南:我恨你那道咬痕让我很生气,在你离开后的第三天,我扎了个小草人,想把你的名字贴在上面,用针扎,用棒槌打可是,那张写着你名字的纸我始终贴不上去我想,我应该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这当然会让我很没面子,但是我不管了。记住,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四十天之内到蓝河来见我。否则,你一辈子也别想再见到我阿灵。”

    云镜南将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心中的小花如发酵的面团般越绽越大,心跳声如行军的鼓点盆盆作响。他终于将信叠好,放进信封,将旁边的花瓣拨上,将香盒重新合上。

    “今天,是我云镜南的好日子,我要让大家都一起开心水裳,德德,我要摆上三百桌宴席”云镜南幸福地闭上眼睛,仰头对着蓝天,双臂张开。

    “好包在我和德德身上”水裳也为他由衷地高兴。

    阿南要塞当晚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要塞里的部民们,用酒向阿南大人庆祝,用歌表达他们的感激,用舞来散发酒精带来的精力。路过要塞的商旅,随时可以加入这欢乐的盛典,虽然他们不知道这群疯子在庆祝些什么,但只要说一句“祝阿南好运”,就可以得到免费的酒食和一夜春宵。

    “水裳,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云镜南带着几分酒意,兴奋地道。

    “祝你成功”水裳在此时想到了所有爱情童话的共同结束语“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当然,“王子”要改成“浪子”或“登徒子”。

    “让我们一起举杯吧”德德举起手中的一桶奶酒。

    “来,干”云镜南也抱起一桶。

    “不醉不归”水裳亦道。

    正在此时,一个小东西飘忽飘忽地掉进云镜南的酒桶里。

    那是一片白色的鸟毛。

    从草原的风俗上讲,在干杯时酒里掉进鸟粪是非常不吉利的事,但掉进一片鸟毛又作何解释,云镜南怔住了。

    “这是鸽毛”云镜南心中一凛,一只鸽子已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酒桶上。那鸽子足上缚着一个漆成红色的小竹筒。

    “阿宁的信”云镜南忙解下竹筒取下,展开信条。

    “明恒逼宫,公主被我截下,已派人秘密押送,欲从南袖出境。形势复杂,夜长梦多,速接素筝出境。”信条上的字一个个敲打在云镜南心头,王城的血腥气通过一片纸传到要塞。

    水裳等人也都看到了铁西宁的飞鸽传书。

    原准备为云镜南祝福的酒杯酒桶凝在手中,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四十天,可以比较宽裕地从要塞赶到蓝河。可是如果去一趟南袖,就根本不可能来得及折回蓝河,除非,这一路有类似王朝与兰顿的官方驿站。

    “酒桶很重的,”云镜南强笑着打破僵局,笑容中带着苦涩,“让我们先干了它”

    他仰起头,将一小桶马奶酒一饮而尽。

    “阿南”水裳手中的酒杯缓缓放下。

    云镜南将酒桶放回桌上,安慰式地搂一搂水裳,道:“老天一直很眷顾我,南袖我要去,蓝河我一样要去”

    这一晚的酒特别醉人。

    林跃已经开始行动,他的军队按计划分别屯驻在固邦和布鲁克两座要塞外。

    兰顿军选择的时机很准确。

    古思已经进行誓师大会,数万人一齐宣誓勤王,这是布鲁克城防力最弱的时候。如果古思回援布鲁克,那将大大动摇军心。

    林跃策马立于布鲁克城前,真正体会到当年犁师红雪远征王朝的冲动。

    作为兰顿军人,谁也不会忘了二十年前的耻辱。固邦和布鲁克就是记载那次耻辱的烙印,深深地烙进每个兰顿军人的骨肉之中。

    提雄师,收河山,林跃的血沸腾了。

    他的身后,十余万兰顿军正在忙着安营扎寨。

    “大人,如果固邦城的王朝军驰援该怎么办现在杨不凡被押回王城,我们和郑福并没有协议。”林跃身边的副将道。

    “我倒希望是那样”林跃笑道,“偌大一个王朝,能撑起台面的不过一个古思而已。如果固邦城敢派援兵,我们的北面军团会毫不留情地踏平固邦。”

    “我军什么时候进攻”另一个副将问道。

    “如果固邦城没有动静,我们将在六个时辰之内决定进攻或撤退。”林跃道。

    两个副将不作声了,他们只知执行林跃的命令。十余万兵云城军队出击,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主将林跃的心里,一定承担着比手下众将更大的压力。

    林跃心中正是在等,等一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当他的大军扎营完毕,这个结果就会出现了。

    “嘿吼嘿吼”兰顿军营的中军大旗旗杆竖了起来,百余个兰顿健儿合力扯起杆子,将绘着三头狮神的军旗升上杆顶。

    军旗在杆顶猎猎作响,万军齐呼“万岁”,而作为统帅的林跃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他的目光透过长筒望远镜,牢牢盯住布鲁克城墙。

    “你在吗”林跃在马上喃喃自语。

    他在等古思,不是等古思出现,而是等古思“不出现”。

    林跃的领导风格与红雪截然不同,他讲究沉稳精细。同时,他也知道古思也是这样一个人。作为同一类型的儒将,如果二人易地而处,他林跃会在大战将至之时亲自上城巡视。

    据情报分析,古思应该在前往王城的路上,说不定正和明恒的手下对垒。可是林跃总有一种预感:古思一生用兵谨慎,他不一定会离开布鲁克。

    这个战神,是真正的王朝东线壁垒。在王城大乱之时,战神古思无法分身。忠于明镇皇还是忠于王朝这个国家丢弃布鲁克还是保住明镇政权两者只能择一。

    布鲁克城头旌旗幌动,守军开始密集起来。

    林跃在镜筒中看见了一副黄金灿灿的的战甲黄金龙骑将战甲。

    东线只有一个黄金龙骑将。

    兰顿军最终没有动手,在三天后的一个黑夜里,林跃率领大军整齐有序地撤退了。

    那套出现在布鲁克城头的黄金战甲,象一个水桶,在管丰身上穿了三天,里面尽是管丰的冷汗。

    “古思大人,成功了”管丰看着空荡荡的兰顿军营,松了一口气。

    古思在临行前交待他:“如果林跃发动进攻,你马上率领军队退往威烈城,和叶扬死守”

    幸运的是,管丰不用丢下布鲁克城。

    红袍黑甲的古思,神色镇重地坐在一匹白马上,他正带着一万人,前往王城。万人军队排成长长队列,除了马蹄声和甲片碰撞声,没有一个人说话。

    这是一支奇怪的军队,引起沿途百姓的夹道关注。

    以往飘扬在王朝军队中的五龙旗不见了踪影,旗杆上束着黑布。上至将领,下至士兵,都摘去头盔,用三尺黑纱取而代之。队伍中没有鼓点,没有嘈杂,格外安静。

    有人说,那是古思军在为蒙难的王朝默哀。

    古思这个万人队的另一个特色是,所有的人都抬着头,目光如同新生的婴儿,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珍惜着这个美丽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他们已在其中生活了数十年,但当死亡临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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