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廉政公署 (第3/3页)
经习以为常了。
只要不在这基础上再收刮民脂民膏,当时则不称之贪官。于是民间有流传至今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这表明当时一个知府在三年间敛财10万两银子。仍算是个“清廉”的官员,而当时一个知府的俸禄和“养廉银”还不足1万两银子。
所以,无敌知道单单高薪养廉是绝对不可行,还需要廉贞公署作为狗头铡在侧虎视眈眈。
以卫鞅和申不害两人的智慧当然不需要无敌将什么都说明白,仅仅是点到为止便已经让两人大为叹服这个高薪养廉和廉政公署的绝配。当即申不害二话不说。一振衣衫,一个长揖拜下。表示自己愿意出仕。而卫鞅却是不为所动,眼珠一转,开口再道:“敢问君上,秦国将用何种律法治之。”
卫鞅的问题,无敌也是准备了许久。根据无敌的记忆,卫鞅的施政纲领主要归结为四个字,那便是:“专制集权”。
在后世所编录的商君书中。“壹”,是被反复讨论的命题。其提出“壹”的概念,要求整个社会的思想和行动高度一致,立意将整个社会控制在来自上方的专制的权力之下。赏刑篇曰:“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又曰:“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言篇云:“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是为其证。
“壹”,有两方面的意思。首先是思想的统一。再者就是政令的统一。理论言谈统一于上。不的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必导致盲目服从于君主。战法篇即曰:“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又曰:“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思想的高度统一,正是为维护君主的权威服务的。靳令篇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乱。”弱民篇曰:“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守一则治。”农战篇曰:“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民不偷淫则多力,多力则国强。”又曰:“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以战者,民不勇。”壹言篇曰:“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
在这种强调上下一致的思路下,必然形成专制、威权的政治结构。算的篇曰:“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修权篇曰:“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算的篇曰:“立官贵爵以称之,论劳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的尽其力,而主的专其柄。”壹言篇又云:“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所以,君主所有的举措,都是为加强自身权力而考虑;而百姓的兴作,也不的不依违于其间。君臣篇曰:“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民徒可以的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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