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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挚友痴情 (第1/3页)
等到泠皓和云梓辰到达长安,已是半个多月后的事情了。(飞速小说网 www/feisuxs.com)
抵达长安的当夜,泠皓就病倒了。不病才怪,遇袭那天晚上的箭伤一直就没有上过药,只是用布条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不知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伤口竟然已经化脓。云梓辰也不是个会照顾人的人,舟车劳顿中,他竟然不知道泠皓受了伤。
总而言之,这两个人一路上过的相当狼狈。
云家没有在长安的房产,云梓辰就暂时借住在泠皓家。
泠皓的父亲是当朝左司徒,正一品的文职,专管人事以及官员任免。昼王朝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向来重武轻文,所以同品级的的武官大多比文官显赫。不过正一品终究是正一品,在长安一提江南泠家,无人不啧啧称奇。
泠家有两样东西在长安是极其出名的。一是房子,泠涅在初来长安的时候花了大价钱在太平街买了这栋宅邸,又雇人在院子当中挖了个大池子,从城外河里引来水源,种上从杭州迢迢捎来的莲花和慈竹。如今五年已过,院子中已然有了一片翠绿的竹林,池中更是粉荷飘香,幽幽的能传出几里。
许多邻里街坊或是王公大臣都找泠涅要了藕段来种,但能够真正养好的并不多。泠府不仅院子宽敞,屋子也不小,平时空了不少房间。逢到六月武举或者九月文举的时候,泠司徒就会把空屋子收拾出来招待那些应试的举子们。
泠家第二有名的便是他家的公子泠皓了。长安远于西北,本地人大多生得高大粗犷,再加上尚武的风气,在大街上放眼一望,全是膀大腰圆的壮汉。而自幼被西湖边上水土养出来的泠皓,在杭州已将算是十分标志的人了,平时还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走在路上显眼得很。
五年前泠家刚搬来长安,泠皓只是在家附近随便逛了一圈,就看呆了一街的人。当天传闻说有人在大街上目击了一名红衣仙女,疑似瑞兆,天地这是派仙女下凡来保佑长安啊!第二天,有人看到这位红衣仙女进了泠司徒家的门,一手拿着烧鸡一手拎着一壶酒。难道是泠家的下人?天哪!泠大人也太霸气了吧,丫鬟都用这样的美女,那他老婆得漂亮成什么样啊!第三天。靠,那家伙怎么是男的!
第三天,把家中上下收拾得差不多的泠涅带着家人,按照长安当地的风俗一家家的拜访邻居。太平街紧邻皇城,住的都是些高官巨贾。然后泠涅一脸和蔼地向众人介绍:“来,皓儿,这位是王将军——王将军,这位是小犬,皓。”自此之后,泠皓艳名远扬。
但泠皓的性格并不像外表那样柔弱。泠涅在教育孩子上是下过很大功夫的。从咿呀学语之时,泠皓便开始诵读诗文;三岁被送去拜师习武,擅长使剑和长枪,轻功更是独步天下。衣衫下看似消瘦单薄的肩膀,实则隐藏着结实的肌肉和铮铮铁骨。如今年纪渐长,原本柔和清秀的眉宇间也慢慢的有了矫健和英气,去年刚刚及冠,不知有多少女子想他想得黯然憔悴。
云梓辰到长安的第二天,泠皓本应尽一下地主之仪,带他四处转转的,可那位地主还在床上发着烧呢。
云梓辰本来是主动提出要留在泠府照顾泠皓的,可即使他有那心,泠皓也没那胆子,那家伙照顾人的水平简直是令人发指。赶忙派了个小厮让他带云梓辰出去,走得越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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