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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七章 :生平 (第3/3页)

让他咬的人。我凭什么不给这种狗吃肉呢?他才配吃肉。”

    而身为吉尔手底下最忠心的狗,混混也是经常被他指派各种任务。比如说抓捕经济学家啥的。这个嗅觉灵敏的机器摇着尾巴龇着牙,在大街小巷中巡视着。然后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不断哀鸣的经济学家。然后把它咬上一顿,必要的时候还要撕下来几块肉来警告这个杂种。然后把遍体鳞伤的经济学家叼起来摇着尾巴送到自己主人的面前,摇着尾巴等着奖赏。而通常吉尔也不会让它失望。踢上几脚经济学家后顺手把一大块肉塞到混混的嘴里面。

    而事实上经济学家等杂种狗有时候还真是活该。作为一条狗居然很多时候是要试图咬自己的主人的。而且更多时候吃的是别人家的肉。被别人喂熟了的杂种狗还能有好么?光是饿死他就已经是够宽恕的惩罚了。敢要自己的主人的狗一般来说可都是要打死拆骨头的。但是经济学家的那皮包骨头的样子和一口白牙也就让吉尔打消了拆了它的心。

    然后有一天,经济学家把一个佣兵给咬了。要知道那可不是什么普通的佣兵。当年大平原上有数的几个佣兵里面可就有他一个。不过这事也奇怪。你说一个瘦的皮包骨的老家伙怎么可能咬人呢?但实际上它就是咬了。而且咬的义无反顾,直接咬掉了那人的一块肉。搞的那个自诩为商人贵族的老爸吓得大惊失色。而那个愚蠢的女人,我是说吉尔的母亲,她居然试图找人来把那个佣兵打死来平息事端。于是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吉尔把他的狗都打死了,然后把他的东西也全都放回了家。就像个爷们一样浑身赤条条的和他将来的伙伴们走向了佣兵团。然后成就了他一生的传奇……大概就是这么个套路。但实际上是他被扒光了就像是他以前溜狗一样在大平原上走了那么一圈,然后被人带走了。

    然后他回来的时候就成了什么大人物了的样子。事情就是这样的。

    (昨天看了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感觉收获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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