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生平 (第2/3页)
味价值。但是这让他自认为是商人贵族的父亲大为恼火。在一次抽劣质雪茄把那股呛人的味道再次散布到他们家中每一个角落里的时候。他的父亲也终于忍受不住了,挺着大肚子抽出了皮带把那个可恶的混账小子抽了个半死不活。这才遏制住他的劣习。
而且这个家伙还喜欢遛狗。经常耸动着那个红色的大鼻子,用那含混不清的仿佛嗓子里堵着什么东西的声音喊着他的狗。不止一条狗。“经济学家?你在哪?”这是一条杂种狗。黄皮的瘦弱的皮包骨头,经常逃离他的那个脑子有点问题的主人在垃圾堆里刨点东西吃。可怜的家伙在他的家里吃的都是青菜和水果。因为他认为给狗吃那些东西就够了。“狗是灵性的动物。”他抽了抽鼻子在酒会上砸了三个酒瓶子后揪住旁边的人,含混不清的这样说过。“人都能吃蔬菜过活,狗为什么不可以?”然后就这样接着给可怜的经济学家吃蔬菜。
“啊,经济学家又不见了。”但是通常寻找经济学家的路途是他所不愿意见到的。因为那条杂种狗可不像是养尊处优的某人入不得小巷子。经常在大街小巷的污水沟里才能看到那条杂种狗的身影。努力刨着肉食,然后哀鸣的样子也让居民们下意识的给那条黄色的杂种狗扔点吃的。而杂种狗的那个白牙也确确实实没让居民们失望,很快的吃完了后坚强的活下去。
但是通常来说,吉尔在他混帐的那个年龄里可是没有那么多耐心的。在寻找一个多小时后,基本上就很烦躁了。于是他就放出来他的杀手锏。“混混,把经济学家给我叼出来。”混混是他养的另一条狗。一条毛色油光水滑的黑色大狼狗。那种见人就咬那种的。凶性十足。基本上他家的狗都靠蔬菜和水果过活,唯独这个混混是吃肉的。所以说面对主人有危险的时候,这家伙也会直接扑上去。看起来比其他的狗忠心多了。于是他吃的也就多了。
“这些蠢货里面也就混混能吃肉了。吃肉才有力气咬人。”吉尔经常揩着鼻涕呼噜呼噜的这样说道。“而且咬的都是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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