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给这小子买件皮衣吧 (第2/3页)
程学院楼。
吉姆·克拉克领着林立新在走廊上行进。
对吉姆而言,来到史丹福大学,只是一次故地重游。
在创立矽图之前,他就是在这座学院内担任电气工程学院的副教授。
「这儿的确是个好地方。」
吉姆与认出了自己的学生点头致意,向着林立新感慨一句,」SGI最初的技术骨干,就是我的几位出色的学生。」
林立新决定来斯坦福寻找合适新人的决定,让吉姆有种与有荣焉的喜悦。
他还本以为林立新会回自己母校南加大找合适的人选。
林立新笑笑,没有多说什麽,目光不断扫过来往的行人和实验室内的其他学生。
最终,他的脚步停在一间不起眼的实验室前。
一个亚裔青年正坐在桌前,眼睛紧紧盯着一块布满元件的电路板。
银色方框眼镜和左手腕上的精致手表让他显出一身文气。
他叫黄仁勋,史丹福大学电子工程硕士。
「这小子不错。」
「他是————Jensen吧,我有印象,之前在AMD工作过一年。」
吉姆惊讶於林立新的眼光毒辣,眼神落在黄仁勋身上。
这个小夥子在毕业後短暂地工作了一年,就立刻决定前往史丹福大学深造。
他在为SGI物色合适人选时,就多次关注过这位在图形处理晶片方面格外有天赋的家夥。
「给他搞张推荐信,嗯————再去给他买件皮衣吧,感觉他挺适合穿的。」
「皮衣??」
吉姆感觉自己似乎有点跟不上林立新的脑回路。
这说话怎麽天上一脚地上一脚的。
「湾区的冬天还是挺冷的,买就对了。」
林立新嘿嘿一笑,不准备多解释什麽。
可惜现在的苏姿丰才17岁,不然他就可以一口气集完邮了。
好歹是解决了硬体部分的麻烦,林立新这才得以正式着手开始开发《火焰纹章》。
林立新看着眼前的屏幕,思考着要如何撰写这部作品的剧情。
纵观《火焰纹章》全系列,它似乎并没有一个连贯的宏大叙事。
每一作之间都像是毫无关系的个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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