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唐朝生活及战备 (第3/3页)
成的六军:马队步队、长枪队、短刀队、强弩队、藤牌队……那时短刀队所使用的战刀接近于我们后来所见过的“马刀”。这种刀还有那种称作“大刀片”的军刀,一直延用到抗日战
唐代弓分为长弓、角弓、稍弓和格弓四种。长弓用作步战,角弓用于骑战,稍弓和格弓是狩猎用弓和皇朝禁卫军用弓。唐宋以后直到明清,弓的形制日趋单一化,大致可分为常用弓和练习弓。前者注重射击的准确度,后者练习张弓的臂力,所以练习用的是“大弓”和“长弓”。明朝特别重视弓的选材与制作,一把弓所用的材料,往往分别来自许多地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代朝臣都十分重视弓的制作和使用。因为在古代战争中,“两军相遇,弓弩在先”。无论是攻守城镇,还是伏击战、阵地战都可以弓箭为利器,“先下手为强”。自火器问世之后,弓箭仍以它轻巧灵便、射中率高之长而继续服役军中,一直延用到清朝末年。时至今日,我们在体育竞技场上,仍能目睹射箭神手的英武风姿。
唐代的一部兵书《神机制敌太白阴经》记载,抛石机通身用木料制成,砲架上方横置一个可以转动的轴,固定在轴上的长杆称为“梢”,起杠杆作用。只有一根木杆的称为“单梢”,设多根木杆的叫“多梢”,梢越多,可以抛射的石弹就越重、越远。古代砲梢最多可达13梢。梢所选用的木料需要经过特殊加工,使之既坚固又富有弹性。另外由于抛石机是运用杠杆原理制造的,所以砲梢的长度及力臂和阻力臂的比例都要精心测算,一般砲梢长约2.5~2.8丈。梢的一端系有“皮窝”,内装石弹,另一端系砲索,长约数丈,小型砲的砲索在1~10条不等,大型砲多达百条以上,每根砲由1~2人拉拽。抛掷石弹时,先由一人瞄准定放,拉索人同时猛拽砲索,当砲梢系索一端猛落的同时,另一端的皮窝迅速甩起。石弹借惯性猛地抛出,射程可达数百步。”。757年,史思明围攻太原,李光弼就是用抛车击退史军的。那时,抛车可分为轻型、中型、重型三种:轻型抛车,由两人施放,石弹重半斤,用于迎敌作战;中型抛车在单梢、双梢、旋风、虎蹲等,用40~100人拉砲索,可发射25斤重的石弹,射程达80步;重型抛车有五梢、七梢砲,要150~250人拉砲索,发70~100斤重的石弹,射程可达50步。这种重型砲十分笨重,使用时须固定砲架,多用于攻守城池。
盾牌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铜牌、铁牌等。其中用木和革制作盾牌的历史最长,应用也最普遍。商周时期,盾多用于车战和步战,用木、革制做或者用藤条编制的盾是军队中的重要防卫武器。这时的盾,形状近似长方形,前面镶嵌青铜盾饰,有虎头、狮面等,个个面目狰狞,令人望而生畏,借以恐吓敌人,增强盾牌的防护效能。有一种木盾特别流行,顶上有双重弧花纹,呈长方形,表面涂漆,并绘有精美的图案。藤牌也是军队中常用的一种盾牌。最早出产于福建,明代中叶传人内地。藤牌是采集山上老粗藤制作的,一般编制成圆盘状,中心凸出,周檐高起,圆径约三尺,重不过九斤,牌内用藤条编成上下两环以容手臂执持。这种藤牌,编制简单,使用轻便,加上藤本身质坚而富有伸缩性,圆滑坚韧,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传入内地之后,很快便成为步兵的主要装备之一。
唐朝的甲制共有13种,其中明光铠、光要铠、细麟铠、山文铠、乌锤铠和锁子甲都是铁制的。“明光铠”的前胸和后背各有一面像镜子一样的金属圆护心,太阳照射时即闪闪发光,因此得名。锁子甲是一种用铁链衔接,互相密扣,缀合而成衣形的铠甲。这种甲穿起来柔和便利,比大型坚甲轻松。为适应步兵野战的需要,在唐代供步兵使用的步兵甲有了很大发展。据《通典》所记,当时每队战士有60%的人装备有铠甲,而汉代军队披铠甲的士兵仅占总数40%。这种步兵甲的基本形制是:身甲前后片在双肩上用带联扣,两肩所覆披膊作兽皮纹,腰带下垂有两片很大的膝裙,上面叠缀着几排方形的甲片。宋代的“步人甲”就是由这种铠甲演变而成的。唐代的甲虽然种类繁多,式样各异,却主要供骑兵穿着,战马一般不披甲,这样在作战时骑兵机动性大,以轻捷快速而取胜。另外,唐代制甲,还讲究外观华美,往往涂上金漆或绘有各种花纹。唐太宗李世民还是年轻将领时,曾身披金甲,陈铁骑1万人,甲士3万人,在太庙前举行凯旋礼。那时仪仗典礼等隆重场合下都有金盔银甲的壮观场面。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写下“金锁甲、绿沉枪”的诗句。宋代大诗人陆游的《出塞曲》也有“三军甲马不知数,但见银山动地来”的名句,形象地描绘了众多兵士身着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像银山一样烁烁发光的壮观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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