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不喜者勿入—吃人肉 (第2/3页)
们进來吧。关健时候这批人可作十天的口粮。
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上万人。有户人家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作甚。那人实话实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子里。他们都沒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着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
公平地说。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遇难者的责问也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沒有完全泯灭。
古代的食人惨剧。甚至连国王都不能未免。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吃了卫懿公的肉。而把他的肝扔掉了。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來。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便决定自杀。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來安葬。如果卫懿公真有在天之灵。他一定会感动的。
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來。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起煮食。把肉赐给手下一起品尝。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來岁的双胞胎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
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对高瓒笑了一下。诸葛昂醋性大发。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支特大的盘子。诸葛昂亲手撕下她的生.殖.器给高瓒吃。灭绝人性。令人发指。
吃人者终被人吃。后來遭遇兵变。诸葛昂和高瓒一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來。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着吃。作为下酒菜。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來到临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煮烂。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
薛震还要煮食自己的妻子。机灵的妻子逃走并报告了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來吃。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畜牲沒有什么区别了。
历史上确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
号称太平盛世的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善于拍马屁、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來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讨取皇帝的欢心。
好在唐太宗李世民讨厌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拍马屁拍到蹄子上了。讨了一场沒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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