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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司民之牧(2) (第2/3页)

当局每年的现金支出会相对比较少,地方藩库的负担也就不会那么重。

    其三,有了这种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 充抵地价银,在银钱总署方面而言,就不会太过于忧虑银钞、银元的市价,因为此举而出现大幅波动和贬值的情形;更不会担心四川地界,因为此举而出现物价上涨、人心动荡的恶劣局面。总之,四川执政府此举,因为地方当局不需要以大量现金支付地价,所以就不会在短时间内导致市面上所发放的钞、币流通过多,钞、币等通货的波动和贬值风险也就因此得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即便四川地面真出了什么问题,估计也难以波及至整个西北;这样一来,银钱总署方面,他们在渎职和失职方面的顾虑少了,亦不用为此担上太大的干系,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也自然就不会再去干涉四川执政府的此项地方施政了。

    第四,长史府和平虏侯府因此之故,也不会急于去干预或者制止四川地方当局的施政,而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静观成效。

    有了刚才说的这几条举措,四川执政府的施政,从而也就相应少了方方面面的诸多阻力,自然就可以放手而为了。

    另外,四川地方当局征购地主的土地,并不是以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 全额支付田主、地主的地价银。地价银当中的三成到五成左右,是另外以四川执政府,乃至西北幕府手中所掌握的官办商社、官办矿场、官办农庄的部分股份折价给付的。也就是说,官方向售地地主支付的地价银,当中的三到五成,其实就是官方当局出具的银股所有人转移契约书和银股转移担保确认状而已。

    私人地主现在能够通过购买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得到一部分官方商社和官方工场矿场的股份,这其中就包括了西北纸坊公社、西北工矿冶炼局和西北官办农牧垦殖总会等西北幕府所掌握的官办大商社股份;换言之,亦即是将官办商社、官办矿场的官方银股分拆,并将其中部分股份公开出售给私人所有;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官方当局是以这种方式,在不支付或者很少支付现金的前提下,迫使售地地主将其所得的卖地收入直接转为官办商社、官办矿场的银股投入。这一点,也正是吸引四川不少地主出售其私人土地的真正根源,象西北纸坊公社、西北工矿冶炼局、西北官办农牧垦殖总会这些大商社、大商团、大矿场,它们的每一股银股,其红利都远比土地上的获利出息要高,这一点想必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也是一直颇为让西北黎庶羡慕和眼红的地方。

    现在,既然官方当局给了大家这么一个机会,虽然是与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一起捆绑搭售,四川虽然还有不少地主在犹豫观望,但将私人土地出售给官府以换取官办商社股份和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的地主也很是不少,相当之踊跃。

    这个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其实就是四川地方当局,在事前为了尽量消除田主、地主的顾虑而预先就作出的安排。

    以小弟之见,如果四川一开始完全以官办商社、官办矿场的银股来支付地价银,即使当局强令赎买私人田地,怕是也没有多少地主会起而响应,但是现在当局将两者捆绑在一起发售,尽可能的减少了售地地主的后顾之忧,再加上平虏侯府和西北幕府的信誉向来不错,四川一带踊跃卖地的地主也相当不少了。”

    “原来如此,听君一席话,令人茅塞顿开。却不知这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 一年出息几何杨兄可有购买”杨青的这几位世交故旧至此已经对实物土地兑换赎买券有所了解,便又笑着问道。

    杨青等人虽是孔孟儒士,现在倒也并不忌讳利之一字。有道是,士不言利,道不可久。方今四海之内,重商纵欲之风薰染已久,许多儒士早已不再耻于言利,而诸派儒学中的义利之辨也有了新的阐释和发见。不少儒士便如商人一般,见面即问获利几何出息几多,也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一年的出息,比四川地方上田的收租要稍微高一些。吾家也卖了一些田地以换购这种赎买券和官办商社的银股,但是吾家田土不多,所以也有限得很。至于吾家在西域取得的田地,因为期限未到,暂时也还不能卖给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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