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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审计(2) (第2/3页)

而如果更进一步,商会操纵的还是粮食这种在乱世中近似于通货的货物,其能够影响和挟制的将是军国大政,邦国存亡。

    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与粮食相关的事情都不会是简单的私事,动辄牵涉到军国大势,不可不慎,不可不防所以,自己人酒会的在座者们,对于粮商巨头们正在艰难进行当中的会商扯皮极为关注,几乎每一点进展,每一点变化,都会有奴仆立刻禀报上来

    “杨先生,你怎么看”雷瑾浅斟了一杯白兰地,让酒液在水晶杯的内壁上一圈一圈的旋转,幽幽绵长的酒香扑鼻而来,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侯爷,这个事不难解决。”杨罗显然心中早有定见,明白雷瑾是在考虑如何解决粮商巨头们的分歧争拗,所以预先征询一下他的看法,因而从容不迫,侃侃而言,“我西北正好以此为契机,从上到下,统一官厅私人一应会计帐目的簿记格式,合四为一,统而分用,使之合于西北法例,并与〈民法典〉、〈商事条例〉等律例法条互为表里即可。臣下以为,〈会计条例〉及其相关施行细则,〈粮食仓储条例修订法条〉、〈常平仓章程修订法条〉、〈义仓章程修订法条〉等与粮食买卖、粮食仓储有关的律例法条,宜及早提请会商,集议决策。如今西北工商勃兴,修订此类法例,正当其时,宜早日定案,颁布施行。”

    在座的司马翰听得此话,只是微笑不语,而监察院的三位咨政却是暗自不以为然,眼色来回之间虽然迅速隐蔽,却也不曾瞒过在座的谁去,但他们三位亦未对此冒失多言,毕竟儒家向有内圣外王之说,这三位虽然未必能将之贯彻始终,眼下倒也不肯在这等小事上轻易置喙那〈民法典〉之类,可不就是杨罗一手操持其事,费时两年有余才刚刚编纂修订出来的么这会,又在雷瑾面前提起〈民法典〉、〈商事条例〉、〈会计条例〉等等,实在大有邀功幸进之嫌,落在监察院三位素来以清流自诩的“大咨政”耳中,不屑一闻是肯定的,不以为然是绝对的,蔑视则是自然而然的。那所谓的〈民法典〉不就是个大杂烩么虽然名头相当响亮,堂而皇之冠以法典二字,其实不就是泰西番邦的所谓〈民法大全〉之类,加上帝国律法中原本那些关于赋税抽分、田地房产、户婚继承、典当借贷、买卖契约、签押印契、仲裁诉讼的律条法例,还有东海南洋那些海匪海商所立的私法帮规也罗列编次,杂糅于一典,真以为那什么就是〈吕氏春秋〉,可以一字不易不成

    雷瑾倒是默然忖思片刻,微笑道:“杨先生此议甚好,就按你说的办。粮商们吵吵嚷嚷,七嘴八舌,能成什么事不就是想多赚点面子,少出点银子嘛,争来争去也翻不了天;不就是四柱结算、龙门帐、天地合那些东西么看来还是杨先生干脆利落,合四为一,统而分用,嗯,不错。一事不烦二主,那就有劳杨先生再辛苦一下把这事办了。本侯记得,杨先生原本就在马家商队中管过帐目,是吧这样正好,内行人做内行事,本侯也放心。这个事,要在今冬,最迟明春就处置妥当。合四为一,大有可为嘛。”

    杨罗也不理会他人心里是如何的观感,立即拱手为礼,应下此事。他其实心里明白得很,那帮子粮商可能是对官方强制干预的可能有所忽视,或许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和游说太过于自信了。其实,攸关粮食命脉,官方又岂肯在当下放任自流,完全不加规制侯爷的心思,他大概也能揣摩一二分,那只是冷眼旁观,寻找最佳介入机会罢了有意无意地让粮商们针锋相对的吵闹争持,也算是一种权术运用的外王之道。在粮商们实在相持不下的时候,再由官府出面摆平此事,那才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时机,轻易的从粮商手里拿过事情的主导权,费力既不多,而所获不少,又何乐而不为呢只是,杨罗难免要成为唱黑脸的那一位,而被粮商们狠狠的“记”在心里了,呵呵,身为臣僚,就要有为主君背黑锅担骂名的觉悟和心思啊。

    “侯爷,会计帐目自然勿需多说。”监察院大咨政之一的皇甫信,这位皇朝宗室旁支出身的西北大儒,“〈管子〉有云,明法审数。国政之要,其一即为比部,举凡诸司百僚俸料、公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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