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六盘观猎 中军牙帐理政忙 (第2/3页)
授、西洋教授、医学教授、兵学教授、阴阳教授、蒙古教授、清真教授、博士、助教、学正等等一帮儿准官僚联名禀启上折,足足有十几个人。
注:明代通政使司每呈进章奏,都有内容提要,并别书于后,谓之贴黄;将章奏实封,并于外封书写事目,谓之引黄,大略如此。
明末则以黄纸把事由写出,贴在奏折前边,叫做“引黄”,再用黄纸把内容摘要写出,贴在奏折后边,叫做“贴黄”。皇帝可以先看引黄和贴黄,不太重要的奏折就不必详阅全文。此制仿宋时贴黄之法,其好处是自撮节要,粘原本进览,便于皇帝执要审阅。
明代通政使司之职权,至明朝中叶为宦官所侵,通政使司如同虚设。小说此处借用了明之故典。
西北幕府承袭历代以来的公牍文书旧制,一向规定因事禀启一事一折,条陈禀启上同时列出几件事的并不多见,雷瑾只扫了一眼手折上的“引黄”,就知道不只这一本手折,而是有几本手折同时上呈。
翻看了一下还剩下的公牍,果然还有议“农社”,议“赎身条例”,等几个折子,都是议论幕府,亦即雷瑾刚刚指示更名的“长史府”正在着手实施的几宗新政。
有鉴于刚刚过去的那场暴乱,是由雇工叫歇和奴仆索契发端,在深入查访和深思起因缘由之后,长史府的幕僚们认为雇工和奴仆之所以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利用,实是生计较为困苦,没有保障,民有怨气的缘故,并还因此提出“黄老之术”本来就不是纯然清静无为之道,正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故而治民理政亦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黄老之术虽曰不争而争,虽曰知白守黑,虽曰知雄守雌,虽曰天人合一,然而“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目的还是要取得“善胜”,“善应”,“自来”,“善谋”的结果,所以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则是因为力量总是有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去插上一手,因此要懂得节制,最好只做力所能及胜任愉快的事情,譬如官府可以较好的治理管制城镇,但很难有效的直接管制数以十万计的乡村,那是任何官府都难以承担的重负,只有间接的通过代理人自治管制才是合理的。
所谓的“西家行”就是按照堵不如疏的认识,满足雇工们齐行叫歇时提出自组西家行的要求,允许雇工根据西北幕府早已颁布的会社条例,自愿组成西家行,可以依照一定章程与东家和行会就口粮工钱、烧埋丧葬、急难接济等事项讨价还价,当然这其中同时也拟订有许多的限制前提条件,以保障东家和行会的利益;
所谓的“农社”亦是与西家行相仿佛,只是针对的是零散农户和佃农而言,而农庄雇工则可以比照“西家行”之律条行事;
这两条新规例其实是从会社条例中自然引申出来的两条,不算是新拟订法例,主要着眼点还是在于利用“西家行”和“农社”制衡并削弱强宗大族、边番豪酋在地方上的势力,并且使雇工、自耕农户的怨气有个疏导宣泄处,增加西北幕府控制西北局势的手段。
而所谓“赎身条例”虽然是因为奴仆以暴力索取卖身契而起,长史府却不完全是单纯的应对索契,因为此次暴乱中若干没有被处决斩首的雇工和奴仆都被一律充军为苦役,对这些人的处置因为要与军法军令相一致,尤其是与军法赏格中的条文一致,所以单独创行此赎身条例,允许因罪充军者以军功或战利品自赎,富家奴仆凡无过失不违律法者皆许其自愿纳银自赎,另外主人家私设夹棍私刑酷虐奴仆查实有据者,亦许有司依律责罚奴仆之主人,并追取身契,恢复遭虐奴仆的平民身份,等等。
这些新颁布实施的条文、条例,自然都是事先呈文,取得了雷瑾同意的。
这些“教授”“博士”为何要上折子
思忖片刻,雷瑾决定不再详阅这几个折子的全文,连帖黄的摘要都不看了,直接提笔批示:“转长史府,责成悉心办理,当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说服之。若有其议虽善而暂不能实行之事,宜备案以待将来。说与各人知道。”
这样批示等于雷瑾耍了点狡猾,把事推给了长史府,也暗示了雷瑾对长史府的信任和支持,以长史府全权处置日常政务的决心如山岳般不可动摇,让有心人明白都督大人并不愿意在一般政务上对长史府的行政多作干预。
很快处理了关于西家行农社的几个手折,雷瑾看看已经剩下没有几个手折,决意加快办理,他可不愿意在晚宴后还要批示让人头疼却又不能不处置的公牍文函。
“王文仲等因追讨拖欠工钱致绑架东家案嗯这怎么回事这是刑案,应该是刑法曹或提刑按察行署处理,怎么会呈送上来的”雷瑾皱眉道,声音陡然严厉如冰,乱了规矩的事儿,是雷瑾所不能容忍的。
“哦,这本折子是左内尚书吩咐一定要让爷您过目的”侍从的女官忙回答。
“哦,是绿痕啊。”
雷瑾不再言语,先快速浏览一下贴黄,这才细读全文。
这本手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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