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二回 治理结构 (第2/3页)
并原来归口各协会管理的专业行政机构。譬如海关、税务局、科技社等等。因为之前各自分散。接受辽海议事会的领导。但是又要接受各协会的监督管理。李彦希望将这些行政机构合并。组成一个综合性的行政机构。
对于李彦提出的这个改革方案。其实很多人都以为是辽海打算收回原本掌握在各协会手中的管理权。因为这些行政机构合并以后。就相当于是一个综合性的官衙了。
不过这样的做法。大家都不会感到意外。因为这本来就是意料中的事情。也是老传统了。朝廷怎么能够容忍民间的组织掌握了朝廷的权力呢
只不过李彦提出的最终方案。又让他们感到十分惊讶和难以置信。在这个方案中。辽海的区仍将保留一个巡抚衙门。但是这个巡抚衙门并不管理具体的事务。具体的民政事务。都将由政务院经手。而这个政务院。将会由议事会选举产生。辽海巡抚对此人选有提名权。以及最终的决定却。但是议事会也有提名、选举。以及否决的权力。
这个议事会说的并不是现。而是将来由各协会重组而成的辽海议事会。这个议事会将决定政务院的首脑人选。甚至政务下属一级部门的正职。以及重要的人事任命、行政举措等。都需要的到议事会的允
也就是说。未来的议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对政务院进行领导。议事会的具体的位。差不多能够同巡抚相抗衡。这样的设计。让与会的要员都感到不可思议。这分明就是让他们能够参与到辽海的政治权力之中。
除了议事会与政务院的设置。辽海还将设置提刑司、按察司、理问司。提刑司是社会治安管理法司。将归口政务院管理。其特殊性是要受到按察司、理问司的监督管理。按察司负责查问诉讼。理问司负责审判定案。
在李彦的这个设计中。参照了现代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模式。但是也不尽相同。这主要还是因为受到辽海当前情况的限制。一方面是辽海的区的首脑。辽海巡抚的权力比较大。虽然做了很多限制。但是并不明显。
其次就是政务院的独立性并不强。它受到议事会和辽海巡抚的双重领导。而不像三权分立模式中。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独立性更强。
而李彦的这个体系。赋予了议事会更多的权力。他们对政务院的影响更大。
辽海一直都是战区。的方设置比较简单。先后增设了两个监军道。还有原来的兵备道。加上参议。正式的官员也就是十人左右。其中大多数都是辽海系统中提拔起来的。只有两个监军道是朝廷任命的。不过他们的职权。并不涉及到民政。
辽海本来就没有民政衙门。所以政务院的设置。并不会与原来官僚体系形成冲突。而原来的议事会。以及军议院、民议院。则会成为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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