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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制史(六) (第3/3页)

制。

    2、特种刑事法庭:审理特种刑事案件;依据刑事特别法;采一审终审制。

    3、兼理军法司法法院:军事审判的扩大和补充。

    二、诉讼制度

    1、民事诉讼法:1采用“当事人进行主义”原则;2程序繁琐,文字晦涩;3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4一告不再理。

    2、刑事诉讼法:1严格限制自诉权;2采用“自由心证”原则;

    三、刑事审判制度:1特种刑事法庭;2秘密审判制度;3特务参与司法审判。

    四、监狱法规和监狱制度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组织起来,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建立起工农联盟的人民民主政权。人民民主政权立法的四个阶段以及人民民主法制的主要内容,重点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刑事立法及司法制度。法制不同于以往剥削阶级法制之处,在解放旧中国,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法制与新中国法制之间的渊源关系。

    立法概况

    一、立法的发展阶段

    1、萌芽阶段: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开辟工人阶级革命法律的先例,为后来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富贵的经验。

    2、初创阶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初步形成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但由于缺少经验,在法制建设中相应存在“左”的错误。

    3、形成和巩固阶段:抗日战争时期,继承和发扬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克服了“左”的错误,形成了许多新经验,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法制已基本形成,进入日益巩固完善的阶段。

    4、胜利发展阶段: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即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制建设更为充实和完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法制建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人民民主法制的基本特征

    1、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纳和政策为灵魂。

    2、反映了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意志和利益。

    3、贯彻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

    4、立法上具有暂时性、地方性和多渠道性。

    下周分类封推,弟兄们,虽然新人榜结束了,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定宋未来的路,要靠弟兄们顶起,以后的路还很长,很长,就看弟兄们的能力和耐力了,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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