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三) (第2/3页)
令、格、式。
2、开皇律的基本情况:隋朝第一部律,是隋初重要的立法成果。
3、大业律的基本情况:隋朝第二部律,隋炀帝时制定,未得到实施。
二、隋律的体例和内容
1、体例:十二篇五百条,这一体例被唐律全盘接受。
2、内容:1关于刑罚制度:确定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制五刑;
2关于十恶: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为唐朝继承;
3关于八议和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继承。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构已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的格局。其中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
唐初法制指导思想
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
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
三、慎重行刑的思想
唐朝立法概况
一、唐朝的法律形式
、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
1、律: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2、令:国家规章制度的汇编。
3、格:皇帝颁发的各种敕令的汇编。
4、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5、典:机构组织法。
、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
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
2、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二、唐律的制定
1、武德律:开端
2、贞观律:总其成
3、永徽律及其律疏:疏其义
4、开元律及其律疏:告终
三、唐律的结构
1.名例律
2.卫禁律
3.职制律
4.户婚律
5.厩库律
6.擅兴律
7.贼盗律
8.斗讼律
9.诈伪律
10.杂律
11.捕亡律
12.断狱律
四、唐律的特点
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
2、首创“疏议”:它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简述每一篇目的沿革情况;解释律文;概说罪名之间的区别;简说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
3、内容简约:十二篇五百条,比以往的律简约。
五、唐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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