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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制史(三) (第2/3页)

令、格、式。

    2、开皇律的基本情况:隋朝第一部律,是隋初重要的立法成果。

    3、大业律的基本情况:隋朝第二部律,隋炀帝时制定,未得到实施。

    二、隋律的体例和内容

    1、体例:十二篇五百条,这一体例被唐律全盘接受。

    2、内容:1关于刑罚制度:确定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制五刑;

    2关于十恶: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为唐朝继承;

    3关于八议和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继承。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构已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的格局。其中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

    唐初法制指导思想

    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

    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

    三、慎重行刑的思想

    唐朝立法概况

    一、唐朝的法律形式

    、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

    1、律: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2、令:国家规章制度的汇编。

    3、格:皇帝颁发的各种敕令的汇编。

    4、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5、典:机构组织法。

    、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

    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

    2、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二、唐律的制定

    1、武德律:开端

    2、贞观律:总其成

    3、永徽律及其律疏:疏其义

    4、开元律及其律疏:告终

    三、唐律的结构

    1.名例律

    2.卫禁律

    3.职制律

    4.户婚律

    5.厩库律

    6.擅兴律

    7.贼盗律

    8.斗讼律

    9.诈伪律

    10.杂律

    11.捕亡律

    12.断狱律

    四、唐律的特点

    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

    2、首创“疏议”:它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简述每一篇目的沿革情况;解释律文;概说罪名之间的区别;简说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

    3、内容简约:十二篇五百条,比以往的律简约。

    五、唐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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