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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三) (第1/3页)
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儒家伦常法制化的表现。无弹窗小说网 WWW.feisuXS.com
立法概况
一、立法思想的发展变化
“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严刑重禁,信赏必罚,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思想的重要特色
礼进一步融入到法律中
二、立法概况
三国的立法:曹魏律
1、在篇目上,由原来九章律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
2、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
3、在内容上,“八议”入律。
两晋的立法:晋律
1、在篇目上,共有二十篇。
2、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
3、在内容上,“准五服以制罪”入律。
4、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张杜律”。
南北朝的立法:北齐律
1、在篇目上,篇目简为十二篇。
2、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
3、在内容上,“重罪十条”入律。刑事法律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1、八议制度入律
2、官当制度的实施
3、重罪十条的确立
4、亲属相犯“准五服以制罪”
二、罪名
三、刑罚
初步形成封建五刑:死、流、耐、鞭、杖民事法律
一、关于人的身份
二、土地所有权
1、曹魏屯田令
2、西晋占田制
3、北魏均田制
三、债权
四、婚姻制度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曹魏:律博士
2、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
二、诉讼审判制度
刑讯的制度化
1、南梁:测囚法
2、南陈:立测法
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
北魏法制的一项新创
直诉制度的形成
登闻鼓的起诉制度
隋唐法律制度
隋唐完成了儒家思想法典化的进程。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对后世封建立法及东南亚诸国的立法产生极大的影响。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1、法律形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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