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盗墓必修学 (第3/3页)
以为陋”,不过是统治者借厚葬先人,以宣扬礼教为表,炫耀权力为实,打出的一面欺世盗名的旗号而已。
中国古墓葬的出现,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同时,也派生出许多其他文化现象,给后世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由墓葬文化派生出的风水文化,又反作用于墓葬。这种反作用,不是制约了墓葬文化,而是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理念化,并溶入了“为了死者后代繁昌”的封建墓葬文化新内容。反过来,墓葬文化又成为风水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中国墓葬文化发展的同时,也给中国墓葬文化罩上了挥之不去的封建迷信阴影,因而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古籍记载和流传下来的墓葬与风水有关的书籍,不下几十种,有数百卷之多。“风水”作为专有名词,始见托名为晋代郭璞所著的《葬书》中:“葬者,乘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尽管这本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很早就被人置疑,但该书将墓葬与风水相联系的基本观点,还是与墓葬文化发展的客观历史相吻合的。
墓葬与风水发生关系,是先民们对灵魂不死文化观念认同的产物。早在风水文化形成系统理论之前,作为一种文化观念,就已经渗入到先民们的文化意识中了。先民们基于亲情和灵魂不死的文化信念,对死者的葬地有了明确的选择。我们可以从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来看,当时的公共墓地坐落于居住的地方,有一条深6米、宽6米、长约300米的大围沟把它与村子隔开。再从临潼姜寨出土的仰韶文化村落遗址布局来看,其居住地的东、南两个方向,与公共墓地之间被两条壕沟阻隔,居住地的西面既无壕沟,又无墓地。因此,这几条壕沟与其说是先民们部落之间、人与兽之间的防御,莫如说是先民们文化意识中的一条生死阴阳界,是风水文化发展初期中的一个链节的真实写照。先民们的风水文化意识究竟萌发于“相宅”,还是萌发于“相墓”,其实,两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换句话说,没有墓、宅文化做为基础,就不可能派生出风水文化。风水文化意识,由初期的亲情,对死者的敬念,演绎成“为了后代的繁昌”,并上升为一种理论,似乎在秦汉以后才形成的。司马迁在《史记.淮阴侯列传》写道:“吾如淮阴,淮阴人为余言,韩信虽为布衣时,其志与众异。其母死,贫无以葬,然乃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余视其母冢,良然。”
韩信因家贫,母亲死了虽不能依当时的排场安葬,却因择了一块又高又宽敞的“旁可置万家”的风水宝地,竟成了韩信由布衣成为汉朝功臣的诠释,不仅被韩信的乡人所认同,就连太史公也点头称是。据《汉书.艺文志》提及的两本书即《堪舆金匮》、《宫宅地形》,以及东汉张衡的《冢赋》来看,韩信的择地葬母行为,确实是被当时社会特别是文化人所认同的。《幽明录》中儒生袁安为父求葬地,路遇三书生告之的故事,虽不足信,但表明当时文化人参予葬地的选择是风行的。
墓葬作为一种形式出现后,专事墓葬营生的工匠也随之诞生。这些工匠中,有石工、木工、漆工、窑工、画工以及专门从事制造明器(指专供墓中死者在阴间用的器物)的工匠。当然,早期的工匠水平不高,也许还从事其它的职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明确,加上人们对神灵的敬仰、审美情趣的提高,专事墓葬营生的工匠职业应运而生。如著名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标识——人面鱼纹,是新石器时期葬小儿的瓮棺棺盖上的图饰,恐怕也是最古老的墓葬文化艺术家的杰作吧。孔子曾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墓中的饰物、器物、俑以及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进入阶级社会后被王侯贵族墓葬普遍使用的寝、墓厥、墓碑、神道两侧的石雕、华表、石望柱等等,这一切当然都出自工匠之手,并由墓葬派生出的一种文化艺术。仅以石雕为例,据《西京杂记》的记载,早在秦代就有了神道前的石雕:“五柞宫有五柞树……树下有石骐麟二枚,刊其胁为文字,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也。头高一丈三尺。”现见最早的实物是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的石雕,其浑厚天然又气势雄健,是中国古墓葬的一组里程碑。每件石雕以原石为基础稍加雕琢,使之出现动人的形象,颇有中国传统的大写意的功力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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