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2/3页)
致勃勃地给我介绍了对象,后来一打照面竟是多年不见的思琪,那时她就在“如意“酒楼做迎宾。只见她上身罩一件乳白色坎肩,下身光是一条黑白格子的短裙搭配着长筒黑丝袜,蹬一双擦得明亮照人的粉红色高跟鞋,加之略施脂粉、浓妆淡抹,一套摩登女郎的行头。我本着“朋友之妻不可欺”,在我看来思琪永远该是刘君的,这和刘君做了我的姐夫是两码事。思琪知道我念完大学回双水村做了村官,就笑吟吟地问我:“以前听爷爷辈儿说过知青下乡,大学生村官跟它算是一码事吗”我一时被这始料未及和见解独到的提问震住了,哑口无言。
“换汤不换药的事儿吧。”她见我不作回答,就自言自语道。
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羞辱,附和地点点头说:“差不多。”
我和思琪的重逢有始无终,她的一席话把我固有的高贵和虚荣抹煞得一败涂地,我们的相处也就到此为止。水仙就笑话我:“天下的女人嘛,也都是一副药渣子,换个汤色的事儿。等干妈日后再给你耐心寻。”我便付之一笑。
水仙在老王村长遭受牢狱之灾后,也能一如既往地体贴他,让我主观料定她完全是一个被这个世道毁掉的好女人。
而熬老太一听我介绍眼前这个艳丽的女人是她的准儿媳,她就瘪着嘴笑起来,一遍遍上下打量。我们陪着水仙一起再走进去,老王村长用一双脏兮兮的手抚摸水仙的脸蛋,末了拉着她的纤手说:“水仙,你瘦了。”说话的时候他就想起了曾经无数个美妙的夜晚,想起了水仙美妙的身段和撩人的体香。
老王村长接着说:“酒楼找个合适的人转让出手,回双水村安两亩薄地,照顾好咱妈,等着我回来。”他说话的时候就望着我的眼睛,好像是在乞求我这个双水村村长对他这个戴罪之人的应允。我想,熬老太和水仙尚没有怪罪我将老王村长告进监狱,我又怎么能不仁不义老王村长好像看出我的心思,就叹息地说:“我早知道我的下场是早晚的事儿,不怪谁,真要怪怪我自己。”
水仙咬着嘴唇,含着泪点点头。我说:“干爹,你就放一万个心。熬老太和干妈,我都照看好了。”这也算是作为一个晚辈对长辈仁尽义至的补偿。
我的仕途也就从这个早春开始一路锦绣,我想在这般春风得意的季节走马上任,该是一个好的开端和征兆。
也是在这样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冬梅第三次结婚了。在她回家的这近一年里,认识了杜老九的憨儿子红军。红军是一个个头不高,白白净净的年轻人,这么多年来跟随自己的父亲,也就是双水村出了名的酒鬼杜老九在村里杀猪劁猪。平日憨头憨脑,不多言辞,只是提到杀猪劁猪的事,他就变得判若两人。
他与冬梅第一次私下来往,是在给我家杀了过年猪的午后。那时,他穿着满身血迹的外套,与冬梅并肩坐在了一片油菜田埂上。
冬梅侧眼打量了红军上下,笑着说:“你没有杀猪佬惯有的凶神恶煞,倒像读书人,文质彬彬。”
红军淡淡一笑,望着眼前枯荣参半的村庄,答非所问地说:“我爹人前人后都说他很愧疚,什么都没能给我这个儿子留下,甚至连个当妈的也没能留住,唯一算是能拿得出手、说得上口的就是这世传的杀猪劁猪绝技。我至今仍想不通我娘为什么会在我一岁那年,带上我一起悄悄离开了我爹。后来我娘在一个叫深圳的城市,跟了黑道上一个叫龙哥的人。他出生入死地给我娘换来了荣华富贵,这让我娘至今未归。期间只在我十岁那年,她送我回过一次家。那次她回来的时候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淡抹。我爹便在众目睽睽下举起杀猪刀,扬言要杀了这个不要脸的。我娘就提着高跟鞋,撒腿往村口跑去。她这一去就再没回来过,我猜她肯定和那个叫龙哥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一开始我厌恶那个连枕头下也会放把砍刀的男人,以为他是个只会提着砍刀满大街乱砍一通的混蛋,现在想来才发现我和他也没什么两样,我们都是拿刀索命的同道中人。”
冬梅听得饶有兴致,她还不知道眼前这个愣头愣脑的红军有这么多故事。不等冬梅催促,红军便乐此不疲而兴致勃勃地向冬梅讲述了自己第一次杀猪的情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