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2/3页)
路平直了,要提档了。”
父亲朝着大庆大声喊道:“上了火车,睡上一觉就到了。”
大庆就坐在提档的拖拉机上,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渐失在双水河的尽头。我随即感受到一种失去手足的痛苦,然而我记忆中的第四次若有所失即刻被我的自私冲淡,淡得连浑浊的眼泪也没有一滴。
返回的路上,我对父亲说:“原来去广东和双水河的流水是一个方向。”
父亲说:“流水有去无回,去了广东他还会回来的。”
是的,大庆去了广东还是要回来的,而他这一去就是八年。
我的高中生涯,是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时间如期而至。
上了高中,我认识了很多城里的同学,他们在人群中总是那么耀眼。我开始模仿他们走路时打着口哨,双手插在裤兜里;从早到晚包括上厕所的时候嘴里也不断嚼着口香糖,让我感觉自己如同一头反刍干草的公牛;把衬衫塞进裤裆,露出亮闪闪的皮带扣;还要省吃俭用地买香烟,我甚至经常跟着他们一起旷课打球。当初对大庆的承诺早已甩在后脑勺,忘得一干二净,后来我用玩物丧志描述了那段时光。
那时,班里的同学分为城区和农村两个阵营。我本是地地道道的农村阵营里的一员,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可以说我投奔了城区阵营。在城区阵营里我是一条任人使唤的野狗,而在农村阵营里我又是一只追腥逐臭的苍蝇。
好在我在城区阵营里认识了刘君,他和大庆一样高,比我高出一个头,皮肤偏黑,一脸俊朗。缘于我告诉过他,大庆跟他一般身高,他便成了城区阵营里和我最亲近的人,经常给我讲述县城里发生过的故事;递给我香烟和打火机;有时候他也带我去附近的水库游泳,我不敢下水,便蹲在岸边帮他看衣物。
他每次穿着绷紧的裤衩从水里凫出的时候,我就迎上前把毛巾、衣服逐一递给他。他问我:“为什么不敢下水”
看着浩渺的水库,我情不自禁想起了家乡的双水河,想起了落心在河里溺死的情景,垂下头低声说:“命里犯水。”
刘君嘿嘿地笑个不停,我想他一定不懂我为什么会说出如此一个荒诞的理由。
认识刘君之后的日子,我开始在城区阵营里有说有笑,他们有时还会与我称兄道弟,这让我感到一种受宠若惊般的兴奋。有一次我们旷了课堂沐着和风暖阳坐在草地上谈天侃地,我内心的兴奋像泛滥的洪水溢于言表。我说:“能和你们一起谈笑风生,比月考拿了班里前三还兴奋。”
话音刚落,一个黄头发哈哈大笑起来,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让我甚觉厌恶而畏葸。他说:“月考就像是女人的月经,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挺过去就好了。”
接着我听见这个阵营里发出嘈杂邪恶的笑声,比上课的铃声还刺耳,他们开始逐个讨论起班里的女生。那个懵懂的我听见他们离经叛道的笑谈,充满好奇,我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却断定他们那里有我深深好奇的东西。对我来说,他们就是一筐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这让我更加坚定了模仿和跟随他们的立场。
班主任指着全班六十多号人,恶言厉色地骂我们八零后真是垮掉的一代,骂我们是一群人渣败类,后来又把我从那一群人渣败类的概念中剔出来,说我是一块需要雕琢的璞玉。然而,无论如何,我还是在城区阵营里安营扎寨了,这件事比起班主任说我是一块璞玉更加满足了我支离破碎的虚荣。
我不再怕别人问起我的家人时,我说我的同胞兄弟没有上学了;也不怕别人问及家长时,我跟他们说我是单亲,却还有过一个养父;更不怕别人会欺负我,因为曾经笑话过我的那个黄毛甩着如瀑的黄头发跟我说过,生活上他们负责摆平,学习上我负责搞定。
往后一直到了高二,我的成绩就像坐电梯一样晕乎乎地往下坠掉了。那个一年前说我是一块璞玉的老师开始詈骂我是一坨糊不上墙的稀泥巴。
这样一个比喻像一瓢粪便泼扣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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