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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王安石變法 (第2/3页)

是真有病在身還是冀圖高位”

    這一時期,朝中有兩位元老重臣,互相嫉恨:一為曾公亮,一為韓琦。韓琦在三朝繼續擔當宰相與樞密之職,已有權責太重之勢。曾公亮在企圖動搖韓琦之時,希望拉王安石為有力的同黨。他向皇帝力保王安石真有宰相之才具,皇帝應當對他的話信而不疑。另一方面,大臣吳桂深知王安石之為人,他警告皇帝說,若使王安石得權,必致天下大亂。

    最後,在神宗熙甯元年一0六八,王安石已然深知皇帝對他的態度,乃自外地來京,奉召入朝,奉准”越級進言”,不受朝儀限制。

    皇帝問:”朝政當務之急為何”

    王安石回奏道:”以決定政策為要。”

    皇帝又問:”卿以唐太宗為如何”

    ”陛下當以堯舜為法,固不僅唐太宗而已。堯舜之道行之亦甚易。後世儒臣並不真瞭解先王之道,認為堯舜之政,後世不可複見。”

    皇帝聽了頗覺稱心,但謙謝道:”卿之所望於寡人者過奢,恐怕寡人無以符賢卿之望。”

    後來王安石得到一次單獨召見的機會,別的官員已全退去。那是王安石的千載良機。

    皇帝說:”坐下。我要和你長談。”皇帝陛下開始問他為什麼過去兩個明君其中一個是唐太宗一定要獲得賢臣為相以輔佐朝政。皇帝提出的兩個賢相之一並非別個,正是諸葛亮,可以說是歷史上最賢能的宰相。王安石又使談話不離三千年前的堯舜之治這一題目。他說他願談堯舜的賢相。他說諸葛亮在高人心目之中,無足多論。諸葛亮的政治才幹,也不過是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以達到一個明確的目標,此種做法決不適於像他這等急躁自信的財政經濟的鬼才。

    王安石接著說:”陛下如今禦臨一個地大民多的國家。國家升平百年之久,全國才智之士如此之多,竟無賢德才智之臣佐陛下以為善政其故恐在陛下無明確之政策與用人不專故耳。今日雖有非常之才,一如當年輔佐堯舜之賢臣,如受小人之阻撓,亦必棄職而罷。”

    皇帝道:”每朝皆有小人。即使堯舜時代,尚有惡跡昭彰的四凶。”

    王安石道:”誠如陛下所說,正因堯舜知道此四奸臣之劣跡而殺之,堯舜才能有其成就。倘若此四奸臣在朝不去,仍逞其陰謀而妒賢害能,賢良之臣亦必棄官而去。”

    神宗聽了,頗為感動。他年方二十,像一般年輕人一樣,雄心萬丈,極願國富兵強。他為人善良而公正,圓臉盤,五官端正,和祖宗長像相似。宋朝的皇帝,到神宗以後,才明白顯出了精力衰頹的樣子。王安石心想年輕皇帝對遠大可期的熱望,終於點燃起來。自從那次密談之後,神宗皇帝就決定不惜赴湯蹈火也要完成王安石的變法計畫,即便犧牲其他所有大臣也無不可結果竟不幸而如此。不知為什麼緣故,每逢賢德的老臣進諫反對王安石的新法之時,這位年輕皇帝的頭腦中便浮現出那”四凶”的影子來。

    在神宗熙寧六年一0六九蘇氏兄弟回到京師之時,王安石被任為參知政事副宰相。隨後兩年之中,但見穩重的老臣紛紛離朝,禦史台遭到清肅排斥,繼之身為諫官的都是王安石的一群小人。王安石就職不久,就開始以大刀闊斧在政府各部門大事清除異己。抗爭之事此起彼落,整個官場鬧得烏煙瘴氣。賢德幹練深乎眾望的大臣,對王安石公開反對。這位年輕的皇帝反倒不明白究竟是何緣故。王安石想盡方法,使皇帝覺得這場混亂紛爭,是皇帝和膽敢反對皇帝的那批奸邪的大臣之間的殊死之戰。

    皇帝問道:”為什麼會鬧得這麼人仰馬翻為什麼所有的大臣,禦史,全朝的讀書人,都群起反對新法呢”

    王安石回奏說:”陛下要知道,陛下是要師法先王之道,為了事功,不得不清除這些反對舊臣。在反動的舊臣與陛下之間的奪權之爭,是不可免的。倘若他們獲勝,朝廷大權將落在他們之手,若陛下獲勝,朝廷的大權則仍將在陛下之手。那些自私的大臣,全都是存心阻擋陛下行先王之道。就是因此才鬧出這一番紛亂。”

    有年輕好勝志在國富兵強的皇帝在上,有對自己的財政經濟學說堅信不移的宰相在下,實行王安石激進的政治財政改革已經如箭在弦了。實行新政的動機是不容置疑的。宋朝承五代殘唐紛爭殺戮的五十年之後,一直沒有強盛起來。而且,西夏、契丹後來稱遼、金,不斷侵略中國的邊境。中國與這些北方部落短期交戰之後,遂訂約言和。和約的條款對中國皇帝也是忍垢蒙羞的條款,因為那些番邦雖然承認中國的皇帝,但那是中國皇帝按年賜予他們金銀綢緞換來的,每年付出的財帛要由十萬到二十五萬縷。這自然使國庫財力大量外流。國內行政一向鬆弛泄遝政府經費則捉襟見肘。王安石自命為財務奇才,能憑耍弄納稅徵兵制度便可以給國庫籌集款項。我相信藉在中國西北用武而恢復國威,是王安石政策中打動君心的要點,因為王安石當政時曾在西北由中國發動戰爭數次,其中有數次勝利,一次慘敗。為繼續作戰,皇帝需要金錢,為了籌款,國家財政制度必須改變。可是,我們不必懷疑力主新政者真純的動機,我們先看看那些財政經濟改革的嚴重後果吧。

    王安石到達京都不久,司馬光就和他在神宗面前爭論起來,這次爭論就總括了雙方基本的歧見。這時國庫已到真正空虛的地步,到了春季的祭天大典,皇帝竟想免去賜與臣子的銀兩綢緞,這樣可以給皇家節省一筆錢。這件事弓起司馬光和王安石之間一次爭論。王安石認為國庫空虛完全為朝臣不知理財之道的結果。

    司馬光反駁他說:”你之所謂財政,只是在百姓身上多征捐稅而已。”

    王安石回答說:”不是。善於理財者能使國庫充裕而不增加捐稅。”

    司馬光說:”多麼荒唐總之,一國有其固定量的財富。這筆財富不是在百姓手中,便是在政府手中。不論你實行什麼政策,或給此政策什麼名稱,你只是把百姓手中的錢拿過一部分交給政府罷了。”

    皇帝有幾分持司馬光的說法,於是在隨後一兩個月內把新政暫行擱置。

    不必身為經濟學家,盡可放心相信一國的財富方面的兩個重要因素只是生產與分配,諒不致誤。要增加國家的財富,必須增加生產,或是使分配更為得當。在王安石時代,增加生產絕無可能,因為那時還沒有工業化的辦法。所以一個財政天才之所能為,只有在分配方面。因為王安石基本上關心的,是充裕國庫,而增加國家財富的意思,也就是提高政府的稅收。王安石看得很清楚,富商與地主正以自由企業方式獲利,他不明白政府為什麼不應當把他們的利潤搶過來而由政府自己經商,自己獲利。那結論是可想像而知的。他用的名稱的確很夠新奇,他要用資本削減壟斷,叫”錢平”;他要取之于富歸之於貧以求均富;他要阻止農民向地主高利貸款。在春耕期間由政府借款予農民,在收割後由農民歸還政府,自然是仁善之舉。王安石能使皇帝深信所有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歷史上記載,經過了一段躊躇,王安石才決定實行借款予農民的理論,這理論是一個小吏提出的,就是:投資五十萬兩白銀,每年政府可賺二十五萬兩,因為一年兩收,則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利息可以一年收兩次。

    我們無須把這些新政的細節詳予說明。總之新政是由神宗熙寧二年一0六九開始,大約八年之後鬧得天怒人怨,王安石自己本人和皇帝都十分已煩,二人彼此之間也不愉快。現在僅略述其大要於後。

    最重要與最為人所熟知者共有九項,為方便計,今歸納為三組。有三種國營企業、三種新稅、三項管制人民的登記制度、三種國營企業是均輸法國營貿易局,市易法國營零售店管理局,以及利息二分實收三分加上申請和登記費的青苗法。三項新稅收是免役稅、國產消費稅、所得稅。登記制度是把國民組織起來,編成十家為一組的徵兵單位,亦即保甲;重新登記土地和馬匹方田均稅法與保馬法。大體說來,這些方案近乎現代的集體經濟政策。

    國營企業自神宗熙寧二年一o六九以首先設立全國或省際的批發機構開始。深信政府有厚利可圖,神宗皇帝撥了五百萬兩現款,三千萬擔穀子作為由政府接收省際貿易的貨品和原料的經費。但是這套辦法立刻遇到了困難。當年二月,朝廷先創立制置三司條例司,負研究條款之責並予以公佈。在條例司的官員之中就有蘇子由。蘇子由上奏摺指出,朝廷若接收全國貿易,自由企業會立即癱瘓,只因各地的批發商人無力與官家競爭。政府與商人必將互相掣肘,而且他否認國庫會有利可圖。私人商業有相沿已久的信用關係及其它辦法,政府經營時則無此種便利。必須先成立龐大機構以高薪雇用大批官員,並建築美侖美美的官衙。結果不是從事以供與求為基礎的商業經營,而是視傭金多寡來處理,按私人交情厚薄而分配利潤,照親疏遠近而訂立合同。子由力陳,由於官僚作風的無能,官方無力壓低物價,只能以高價買入,遠比正常商人購貨時價錢高,所以自然失敗無疑。

    所謂官營的均輸法,亦即政府批發生意,因此擱置了一年,從長計議。後來朝廷用一個新名稱提出一項修正計畫。批發與零售的分界不是一個呆板硬性的規定,主管大公營商店的貿易局分設在大城市,如成都、廣州、杭州。為了這些貿易機構的發展,朝廷又由國庫撥出一百萬絹,由京都地方的貨幣中撥出八十七萬縷。為成立這些機構所舉出的理由為:”富商大賈因時乘公私之急,以擅輕重斂散之權。””宜收輕重斂散之權,歸之公上,而制其有為,以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領導者是一個極為能幹的官員。他向政府所呈報的利潤越厚,則上級認為他越幹練。這個能幹的官員名叫呂嘉間,成了全國的市易務官,全權控制全國的小商人。京都市易務的規矩是,小貿易商必須做該機構的會員;可以把貨物與該處的資財聯合經營,或由官方出錢收買他們店鋪的存貨;商人若想歇業,可把存貨售與官家;也可用部分存貨作為抵押向官方借錢,半年付息一分,或一年付兩分。非該處會員,也可把貨物賣與官家,價格由官家規定;最後是,不論官家需用何等貨物,統由該處辦理。

    政府吸收小商家,為此一制度最弱的一點,而私人營業幾乎完全停頓。數年後,貿易和商業大為減少,按理論朝廷獲利甚大,而實際上朝廷稅收受損卻到可驚的程度。皇帝在百姓心目中已經降低為與小民爭利的販夫走卒,皇帝知道後,大為不悅。最後,京都市易務和商稅的醜聞傳到了皇帝耳朵裏,皇帝下令停止新法中最為人厭惡的幾項。

    但是變法中最為人所知道的是青苗法。直到今日,每逢人談到王安石的變法時,先想到的是這一項。這一項措施影響到全國每一個村莊,也是引起朝中軒然大波的主要原因。這一項措施本身確實不錯,有些近似現代的農民銀行。王安石年輕做太守時,曾在春耕時貸款予農民,收割時本利收回。他覺得這個辦法對老百姓確實有幫助,因為他任職地方政府,能知道借款確有其需要,並且還要經官方適當的調查。在陝西省,官方亦曾試辦,也頗為成功。而且由於這項辦法由陝西春耕時開始,所以農民借款仍叫”青苗”貸款。

    在年成好時,當局知道必然會豐收,就貸款與農人購買農具和麥苗;一經收割。官方就去收麥子以供軍需,且有利息可賺。據制置三司條例司所說:”諸路常平廣惠倉錢谷,略計貫石可及千五百萬貫石以上,斂散未得其宜,故為利未博。今欲以現在斜鬥,遇貴量減市價朵,遇賤量增市價來。可通融轉運司苗稅及錢搬,就便轉易者,亦許兌換,仍以現錢,依陝西青苗錢例,願預借者給之。隨稅輸納外鬥,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內有請本色或納時價貴願納錢者,皆從其便。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併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廣惠之物,收藏積滯,必待年儉物貴,然後出朵,所及者不過城市遊手之人。今通一路有無,貴發賤斂,以廣蓄積,平物價,使農人有以赴時趨事,而兼併不得乘其急。凡此皆為民。而公家無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之意也。”

    這項美麗純正的計畫原本是為農民之利益而設,結果竟一變而為擾民,弄得農民家敗人亡,到底何以演變至此一地步,我們到後面再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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