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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第1/3页)
泠皓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能被认出来。
那个时候他上身裹着很长的风巾,还特意在头上多围了几圈,好让别人看不到他的眼睛。他只能盖眼睛,因为下半张脸有用,那个时候他正哆哆嗦嗦捧着一大碗羊汤在喝。这里的羊比不上草原的羊好吃,肉质干糙,但他每餐还是要喝一大碗羊肉汤,这才能感觉自己从苦寒的冰天雪地里活过来。
泠皓身上则穿的是一件臃肿的灰褐色皮袍子,皮面儿是半旧的,上面磨破的地方有波斯横纹彩绣的补丁,但里面是重新做的,很长的驼绒从袖口翻出来。袍子下摆垫在屁股下面,熟食店中生意惨淡,燃不起火盆,一张张木头长条凳上几乎结着霜,有限几个客人聚在一起,一个走了,新来的就坐到走的人刚刚坐的地方,那片地方是热的。只有泠皓是远远离开他们坐在一个角落里,他怕被人搭话,他现在会说突厥语,但是吴侬软语的口音是改不了的。
皮袍子敞着怀,里面还有一件夹棉袍子,泠皓尽量穿的多些,一方面衣服能够掩盖自己的体型,使自己在这个地方看起来魁梧壮实一些;另一方面,这里确实是冷极了。他脚上穿的是当地的一种特别暖和的靴子,外面是毛毡或者皮子,里面是是很厚的动物冬毛,做工很粗糙,但赤脚伸进柔软绒毛的感觉确实好极了,虽然这种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你走路和骑马有些不便。
今年比七年前的时候还要冷。
他本来没想过来这里,一开始的目的地本来是江南,或者说他本无目的,他的目的就是离开李垣祠,让自己放空了静一静,所以去哪里都行,但他最先想起来的还是江南杭州。
从北海向着东南走,一路无事地跨过了秋季荒莽的草原,然而他刚刚到了冀州便被人认了出来,只得一路狂奔回到草原上,这期间还差点遇到李垣祠派出来到处找他的散众。
但他奇怪的是,城门街口并没有张贴着自己的通缉令,而且他觉得从衣着上讲他伪装得还不错,为什么这么多人单凭脸就能认出他来呢。
他想不通,于是入夜又潜进城里去,随手捉了个打更的,把匕首架到他脖子上*问出了结果。原来是因为他的通缉令只要一贴上去,当天便会被人偷偷揭下来,有的人回家藏着,有的人还会拿出来跟人炫耀,甚至有富人高价求得一画,这些人,有男有女……导致了中原现在繁华些的城镇里,所有人都认得了泠皓那张脸。他第一次这么恨自己这张脸,这么好的长相从没给自己带来过好事,反而成了一切厄运的始因;自从那次冻伤之后,他的面颊伤痕累累,明明已经不如从前那样光滑了,可别人依旧说是好,说是眉眼依旧;泠皓曾对着镜子想,动个刀给自己毁容算了,但无数次,刀都举到一半,依旧是舍不得。
接下来南下是不可能了,越往南人口便越多,城与城的距离便越小,他如果再次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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