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血雾森林 (第2/3页)
陆四分之一的领地,这里处于无人管的地带,因为四大帝国的人,都不敢去占领它,不为别的,只因为有这个想法的人都死了。
血雾森林,顾名思义,森林中拥有成片的血雾,饱含剧毒,且越往里走,雾的毒性也就越大,若说这就是血雾森林的可怕之处,那可就有点小看他了,因为这血雾森林,除了拥有令人懊恼的血雾之外,还有众多魔兽,更令人惊惧的是,里面还有许多七阶,八阶的魔兽,其强悍程度,甚至过许多人间界的绝顶高手,这,才是令人们不敢深入的主要原因。
如果要打个比方来说的话,如果说四大帝国是人类的世界的话,那么血雾森林就是魔兽的天堂,这是毫不夸张的。
当然,尽管血雾森林有多么的可怕,但人类的好奇心和贪婪程度远远过了他们自己的性命,所以,就诞生了一群周游在血雾森林外围,专门靠捕杀地阶的魔兽,贩卖魔兽晶核为生,他们被称之为——佣兵。
佣兵,不只可以猎杀魔兽,要一些特例的条件下,他们甚至还可以去充当杀手,甚至保镖。只要有血有争斗的地方,那么就少不了佣兵的存在。
而此时的玛恩却在一个劲的低声抱怨道:“在行省待得好好的,非要出来历练,说我娇气,你给我负重三百斤上路,说他轻松啊,连睡觉都不许拿下来,你有没负重,怎么知道我这个当侍卫的疾苦啊,啊?”想到这里,玛恩一阵心酸,“我亲爱的自由镇,我玛恩对不起你。”说道最后,玛恩的声音就跟狼嚎似得。
惹得众人纷纷侧目,玛恩刚嚎完,就看见周围聚集的目光,干笑两声,而夜却早已经走远了,摆出一副我不认识这丫的样子,只见玛恩可怜兮兮的走到夜面前,夜一阵恶寒,快步的向前走着。
边走边还向后轻飘飘的传来了一句,“再加一百斤。”
“啊?”后面一个踉跄,尘土漫天飞舞。
而前方的夜勾唇一笑,带着无边的邪气,黑飞扬,竟让天地为之黯然失色。
其实也无怪乎夜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全是因为他那倾国倾城的娘啊,也幸亏夜的面部线条较为硬朗,不然,就是有人把他当成女生也不为过啊!
而这一切,在玛恩的眼中,却变成了无限的骚包少爷,明明是个男人,那么漂亮干嘛?学学他玛恩少爷多好啊,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多么完美的男人啊,而这个少爷,就只会勾引良家少女,不,还有少男,想起又一次他和少爷走在街上,竟然有个男的直接就对他家少爷表白了,一想起这件事,玛恩就一阵恶寒,妈呀,这丫的简直就是男女通吃,老少皆宜啊!想当年玛恩少爷纵横江湖多年,却还是栽在了他的手上,尤其是这位少爷的整人手段,这丫的就是一恶魔啊!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他,还是我玛恩少爷聪明,这个小恶魔,还是少接近为妙。这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唉!他玛恩一世的英明,就这么毁了。
不过,对于有件事,夜也非常惊讶,就是他的头,他的母亲明明是浅棕色,而当年他离开帝都时也见了凯一面,凯的头分明就是亚麻色,但自己的头却是黑色,这分明是炎黄子孙的头色,难道他穿越连带的连头颜色给穿越过来了?夜不由得失笑。
一路前行,又走了三天,玛恩说死也不走了,而在此时,他们也顺利的到达了血雾森林的外围边缘。
‘白树村,是靠近血雾森林外围的一个小村,因为常年有佣兵等这类人要在血雾森林外谋生而居住在此,因着这个原因,竟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颇为繁荣,甚至有了些城镇的规模和作用,有的甚至开起了客栈,为过往的行人食宿,云来客栈便是其中一个颇具规模的客栈。’
夜倚窗坐在云来客栈顶楼的一个位置,看着路上的行人,那些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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