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近海练军 (第2/3页)
“不知经略大人召唤下官有何吩咐?”老先生虽然累的要死要活的,可是这个气度礼节却一点儿不减。
“老先生,福建水师卫所兵员齐整吗?”卫明问道。
“回经略大人的话,缺十之六七。”南居益一点儿都没有犹豫的回答。这些天就在这些事儿的。现在不报告更待何时?反正我刚上来,以前的事儿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现在汇报了,卫明不会把他怎么样。但是以后再汇报的话,那事情就大发了。缺十之六七?人呢?发下来的军饷钱粮呢?你贪污建筑款,不严重的话,或许还能够饶你一命。但是如果你贪污的是军饷的话,那事情就大发了。你这就是在挖国家的墙角,是社会的蛀虫,堤坝上的蚁穴。文人们受点儿气一般都是写写文章骂骂人就算是完事儿了。要是军队们受气了,哼哼,不砍死你算你长的结实。
卫明点点头,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是福建有,其他的地方也有。基本上每一个卫所都有。要不然怎么来吃空饷?一个卫所五千六百人这是死的,发下来的钱粮也是固定的。要是有那么多的人来领工资,那还贪污个屁啊!一个人的月俸是一石,不多,但是几千个人的月俸就多了啊!如果时间长了呢?那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谁不想要?再者说了,就算是不被欺压,也没有人愿意当兵。为什么?首先,钱给的少。粮食大丰收的时候一两银子四石两,就按照一两银子一千块的水平来说吧,一个月给你二百五十块钱谁干?再者,地位低下。明朝实行的是卫所制,和府兵的意思差不多。当兵的人,就是军户。户口类型是军户了,那好,你想退休,那也行,找个接班人,继续来当兵。除非你全家绝户了,才算是完事儿。人数减少之后,就将罪犯拉过来当兵,这叫发配充军。你想想,当兵已经变成了一种处罚,是犯罪了之后被发配来的才干这一行当的,地位能高吗?管你以前是军户还是后来被发配充军变成了军户的,只要一看见当兵的,别人就对你指指点点的,间或还能够听见“你看,那原来是个罪犯。”的对话,谁愿意来当兵?还有,当兵是要离开原籍的,基本上是离得越远越好,和发配没有两样。为的就是防止逃跑。还要拖家带口,最起码带上老婆一起去,为了以后生孩子继续当兵。华夏人的传统就是故土难离。你不给放假回家探亲也就算了,还要跋山涉水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当兵?疯了吧!这也就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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