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答复:紫扣子重返江湖 (第3/3页)
人盗窃作案,因盗窃败露而杀人一般是比较仓促,选择工具比较随意,并非故意致人死亡而是过失伤亡。
如果是仇杀,情杀,而非盗窃为目的,只为了杀人,比较符合逻辑,因为盗窃一般不会去纵火焚烧尸体,一个是引火设备,促燃剂如汽油家庭并不常见,寻找可燃物,也耽误逃脱时间,增大暴露几率,冒着烟和火光就逃离现场是相当容易被人当场发现的。无易于自断后路。
那么我们来分析,到底要放火掩盖什么证据,如果说在女事主家里焚烧尸体来掩盖死者身份那是笑谈,一般焚尸都是在户外僻静处,让警察找不到尸源,无法确定死者身份而逃脱罪行,并且是熟人概率很大,就是说只要在户外发现焚烧的尸体,但凡能确定死者身份,就立刻从熟人下手调查。所以说掩盖的罪证只能是可能遗留的搏斗血迹,指纹,而消灭这些证据而选择放火是冒很大风险的。掩盖痕迹而放火在当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如果是仇杀,情杀更符合犯罪报复心理,一定要她死了还要焚烧尸体来泄愤。但你梦境中并未立刻辨别出凶手还问他是谁,也让我好奇,那就排除了有过节的熟人可能。而雇凶杀人也不符合从楼外攀爬入室这个情节,买来的凶手为了钱而杀人,决不会冒着摔下楼的危险而攀爬楼的外延进入,他会缜密部署选择一个更稳妥的方式杀人。
从楼外攀爬特点我倾向于盗窃作案的特征,但盗窃前的自行选择败露,并杀人,最不可理解的是纵火,这个我不能理解,不排除有些心理变态的人以杀人为乐趣,以盗窃为辅的特点。这就需要更多的线索来判定。还一个细节我不能理解,到底罪犯想先杀谁?通过人的本能反映,面对罪犯,母亲的条件反射来看应该是扑上去和他争夺刀,应该是扭打一起,来保护孩子,而此案我觉得是罪犯先走向孩子对他行凶,这才有母亲抱住他腿的举动,而这又不符合犯罪分子应该先解决体力强大的母亲思维,这是我疑惑的。
我只能谈到这了,这是我的想法。也很喜欢和大家交流有深度的话题。
对于你的顾虑,我鼓励你当时就和警察说明,如果你能把梦境中的屋内摆设,穿着告诉警察,并能让警察确认属实,那就更能证明你梦的力度。这样即使不算证据,也为减小排查,划定嫌疑圈起到作用,警察不会因为你的供词而当证据,他会因你的话而更关注某些人,目的是相同的,一切为了破案。当然你梦到是个老头干的,而实际是个小孩干的那,那就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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