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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冲冠一怒为红颜 第140章 继续前进 (第2/3页)

黑人相比,俾格米人肤色较浅,呈深棕色,头发不像其他黑人卷的那么厉害。

    俾格米人用芭蕉叶、棕榈叶当衣料,用象骨、甲虫、羚羊角、龟背壳等做项链、手镯等。不过,身份高贵的俾格米人则用兽皮作为衣料。

    显然身份非同小可。

    画眉告诉他,眼前之人身穿兽皮,身份自然不可能是普通的俾格米人。他名叫罗德斯,是附近一个俾格米人部落的一个酋长的儿子。只有不到一米的身高。他跟一般俾格米人一样,眉心都有一道梅花形印记。不过,他的梅花形印记的梅花心里的八点花蕊,那是俾格米王族的标志。

    对于俾格米人,宫羽当年翻阅圣灵族的藏书时,也略有所闻。

    据书上记载,俾格米人盖房不用砖瓦和沙石,他们就地取材用芭蕉叶或棕榈的枝叶,搭成高1.5米的椭圆形简陋茅屋。茅屋按小群落整齐有序地搭建,各家独立又户户相连形成一个圆圈,长老的住房位于圆圈的中心。

    森林里光线暗淡,小房屋隐蔽在高大的植物中,容易躲避野兽的袭击。各家茅屋面积五六平方米,屋中间的石头上生者着一堆火,上方架着一个泥罐子,树干横在地上当凳子,墙上挂着弓箭、兽皮、象牙、羚羊角,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家什。平日一家睡在用兽皮和杂草铺就的地上。

    尽管生活简陋,俾格米人却自得其乐,在密林里建立了自己的“桃花源”。

    俾格米男子擅长打猎,喜欢集体围捕大象。喜欢在脸上画着简单的花纹,身背自制的长弓短箭,出入热带原始森林。他们的听觉、视觉和嗅觉十分灵敏,是捕猎的高手。如果一只蜜蜂在距离他们10米外飞过,他们能准确地说出蜜蜂的种类和雄雌。

    俾格米人把森林视为“万能的父母”,自称是“森林的儿子”。他们不允许砍伐生长着的树木,他们只捡那些枯干的树枝能用来取暖或做饭。

    俾格米的女人在家采野果,挖树根。将采集到的各种野果子捣碎,把汁液与妇女的乳汁混合在一起做化妆品。因野果种类不同,颜色各异,所以,配制出的化妆品五颜六色。俾格米妇女喜欢浓妆艳抹。她们在脸部绘上几何图形,以增加美感,驱妖祛邪,用来表示吉祥美好。

    俾格米人喜欢盐,爱吃白蚁。白蚁出洞,预示大雨降临。每当天气闷热,下雨之前,俾格米人就去找出洞的白蚁,一边捉一边吃,津津有味。喀麦隆俾格米部落的一位长老介绍说:“吃白蚁对身体有好处。平时不下雨,我们就用烟把白蚁熏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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