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篝火之夜 (第2/3页)
朋友,专门带回来给大舅看的?”
这边谈恋爱叫耍朋友。席虹因为自身的特殊原因。加上她上辈子不能代表大部分人的想法,所以是真不知道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到底该怎么想才是正常的了,不过莫丽这样的想法会是普遍的想法吗?
如果席虹十八*九岁。读的是大学,交上男朋友了,带回来给家里看才是正常吧!
可是一个才十五岁的女生,按正常情况应该才读初中的。敢明目张胆的谈恋爱吗?就算真敢早恋也会偷偷摸摸,藏着都来不及了。怎么还敢带回家呢?
“不是啊,他就是我同学,喜欢旅游所以我们才结伴过来的。”这是席虹和凌小六统一好的说法,这样解释最稳当。不然还得多费许多口水。
“哦,”莫丽也没有纠缠这个问题,可能是看席虹这样子不喜欢她说的这个话题。也可能本来就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话题:“虹虹你这次带回来的卡拉ok好好玩,能不能给舅舅说下。让我妈妈来守啊?”
因为前面的旧例,莫丽说的“守”并不是单纯的帮忙收钱开份工资,而是承包的意思。
莫丽的眼光的确不错,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席虹是知道街边卡拉ok的利润的,她那边就只是晚上开,时间也不是太长,利润都很可观。
何况这边他们家好歹也算是地头蛇了,地方又方便,白天店里一直都有人的,也不需要特意留人守,有休息的人白天想唱的机器一开就行了,这时候人的娱乐活动少得可怜,能够拿着话筒感觉自己象个歌星一样的卡拉ok晚上更是人山人海,店的位置周围并没有人家更是可以开到很晚,这样下来,粗略估计,一个月一千多真是轻而易举,加上带着卖玫瑰花的收入,大概要上两千应该也不是很难。
最主要的是,这东西的主场在夜晚,而晚上席虹的爸爸妈妈都是有时间的,守这个又只需要坐在一旁一点都不累的,也就用不着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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