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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改变 (第2/3页)

有合这个要求的地方。

    不过也不是完全就没有一点办法了。以前县里的垃圾场是在县城里的,现在规划之后新的垃圾场搬到城外了,这块地现在县上就准备拍卖使用权。

    一来这个地方不算城中心,二来这块地皮说小不小。但是说大也不算太大。至少开个工厂就显得不够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于这块地皮的使用县上是有限制的,不能用于开噪音大,有污染的工厂的。再一个单位的地盘都是直接划拨的。自然没有单位参与了。五万元的底价对个人来说,足以让很多人止步了。

    咦?原来现在就可以买地了的吗?

    席虹简直大喜过望,先不说位置问题,就算现在这里不算城中心,但是县城本来就小,这块地又在公路边,就算她没有县城未来二十年发展变化的认知,她也知道这个地方不错好吗!等城市发展起来了,这个地方今后会是商业中心啊啊啊!

    更何况,现在不管买什么,房子还是地,以后都只会赚赚赚!几十倍的赚啊!

    最最重要的是,爸爸手里的钱这下有去处了!但唯一伤脑筋的也就是钱的问题。

    五万现金,爸爸存手里的,加上预留出来进货的钱,然后录像厅那里,买的早的放过无数遍已经很久没有放过的带子,现在有准备在乡下开录像厅的来接洽,以五折的价卖了出去,又收回了几千。然后食堂那里,把今年的分红预提出来,凑一凑也就够了。

    但是地买下来后事才开始呢,还要修房子、装修,还有等到食堂这里拆了的话,承包合同就算到期了,除去后来自己陆续添置的,以前的全都要还回去的,添置这些东西即便是两家分摊也是很大一笔钱了。这笔钱从哪里来就是个问题了。

    爸爸的意思是也找几个人合伙,席虹必须不同意啊,她的理由也很有道理,如果不能保证**产权,随便做什么事情都要几个人共同同意,实在是太麻烦了,要是其中一个有点不同的想法,这个皮就不知道要扯多久,这样子,还不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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