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笨蛋 (第2/3页)
产公司,还好,他们并未下班。找到门卫伯伯,蓝雯礼貌的打听了那位叫做林梓曦的人的信息。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位高挑的女孩,虽然是因为鞋跟的加成,她才看上去有1.7米以上,不过,就是没有高跟鞋,蓝雯在她面前也矮上许多。
“您就是林梓曦吗?”看着眼前这个画着淡妆,一身高贵的职业装束的白领丽人,蓝雯立刻有些自卑,怯生生的说道。
“嗯,我就是。您是谁,找我有什么事。”林梓曦面露微笑,虽然身高差距明显,并未有盛气凌人之势。
“您是朴智渊的初中同学对吗,这个他说转交给你的。”
林梓曦接过这两本书,都是她初中时爱看的小说,是英文原版的。朴智渊已经跟她打过招呼,知道她对英语的热衷,书借她看到过年,如果要收藏,送给她也可以。
“谢谢。”林梓曦礼貌的说着,也要下班了。
“渊,书我给人家了。你那个同学长的真漂亮,是你初恋吗?”蓝雯神秘的说。
“当初班上喜欢她的男生可不少,我和她同桌有两年之久,那时,我一直都在骗她,说我喜欢隔壁班的某个女孩,其实,我喜欢的至始至终都是她。”
“你个大笨蛋!”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大吼,不是蓝雯的声音。
朴智渊仔细想想,当年初中的时候,他作为组长,将小组的作业上交给身为语文课代表的林梓曦,因为作业本数不全,林梓曦一声大喝:“记名字!”
这声音,和当年如出一辙。
“啊,你怎么也在?”朴智渊小声说。
“你个笨蛋,我限你明天下午5点之前,出现在我面前。”
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
且不说明天上班,如果就这样去见林梓曦,那颜雪怎么办,还没追到呢。
一个不眠之夜。
翌日,朴智渊带着两熊猫眼,来到办公室,因为没跟家人商量,他还得在家吃完中饭。虽然人物繁重,他还是向经理请假。
吃过午饭,他就兴冲冲赶到车站,搭上长途客车离开。
在公园一角,林梓曦等他许久了,他缓缓走向她坐着的那张长凳。
“坐吧。”林梓曦拍拍自己旁边的地方,示意他坐下。
“小时候,你总是这样坐在操场上,看我们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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