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个电影 (第3/3页)
,她在我的心中,是完美的,而我,在我的心中,是个十足的混蛋。
那一天,我能遇到十一爱上十一,是的幸运;而之后的那些付出那些坚守,就是我的本性了。
我是个喜欢上一个东西,就会深深痴迷的人。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打篮球,就不吃饭不上课不怕冷热去打;我喜欢上了上网,就不睡觉硬撑着不吃饭省钱加借钱不管有什么样的后果去上;我喜欢上交真心的朋友,就时时事事为他操心他有什么事我就接近所能;我喜欢上十一,就像疯了一样的坚持着,不管多难受也守着。
上了大学之后,我才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他妈的什么优点,而是跟我那衰弱的神经一样,是病,自制力差,极差!
上大学到现在,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我清晰地记得大一下学期的那几个月,七天我有五天是在网吧里过的,不去上课不知道白天几点醒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吃饭;我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跆拳道,就趁着晚上失眠的时候去寝室楼顶上练,每天去社团里练,直到练成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我喜欢写小说,就打乱了我的吃饭作息时间和生活跟发了疯一样去写(我现在每天要更三本书,呵呵,厉害吧,累啊,那两本书我觉得不是自己想写的,就不介绍给朋友们了),有一段时间,原本一天要睡十个小时的我,都是睡两三个小时的(写小说,熬人啊)。
我说这些,是想告诉朋友们,我在后面为十一的坚守做的那些,都是真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说到这里,再说一件事吧,就是这件事,让我下决心把自己的这个故事写出来。
前几天,我在努力地写着那两本书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写的那些东西,太虚假了根本就不是自己想写的,接着,就想起了她。
她是我小学五年级时的同学,那年的我们,在大人看来,还都是一个个小屁孩子,但是,在我们自己看来,已经懂得不少了。
我和我的伙计蜜蜂是同桌,她就坐在蜜蜂的后面,我的左后面。也是下午的一节自习课,我实在是不知道干什么了,就决定把我们班里的学生看一个遍,看着看着,就看到她这里了。
她也抬起头看着我,我突然察觉到,她的眼神里,比别人多了一点炽热,就一点啊!
朋友们,不要认为我是在瞎写啊,上五年级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十三四岁了(上学晚),对这个‘爱不爱的事’还是稍微懂一点的,就一点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