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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七十六章 修法 (第2/3页)

西班牙、意大利等国都尊重本国公民在居住地当地国籍选择,不承认自己公民因获得侨居居住国国籍而丧失本国国籍。”

    “这种默许使得这些国家的公民在侨居居住国赢得公平对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反观我们的国籍法,明文取消了对于海外华侨双重国籍的待遇,其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条规定主要是特定时期做出的一个妥协性政策,为当时打开外交局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这个规定却使得我海外华人丧失了最大的一项基本权利,失去了一个来自祖国大陆最重要的保护伞,从而在海外侨居地经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迫害,但是我们以前却对此完全无能为力。就像今天我们面临的情况一样,我们甚至找不到出手的大义名分。”

    “因此,我认为,为了海外8千万华人福祉计,我们有必要调整这个不合理的规定,采用同世界各国对待双重国籍的主流做法,取消第三条规定,以默许认可的方式变相承认海外华人拥有双重国籍,从而解决现在和今后我们保护华人华侨最重要的一个法理问题。”

    吴树森说的东西对于其他委员来说有些专业,但是并不妨碍大家明白了他这个建议背后的内涵: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对海外华人实施保护的法律问题,必须修改我们现在的国籍法,默许承认双重国籍的存在。

    对于大多数委员来说,这个问题不是什么问题,在今天,双重国籍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的阻碍,我们强大的经济实力已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无法忽视的存在,加上台岛的回归,我们不用担心实行双重国籍后会导致我们外交上的被动。

    相反,如果改变对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认可,将极大提升海外华人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对于我国外交方面的发展从长远来说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就像世界犹太人之于以色列一样,让海外华人群体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影响所在国与中方的关系。

    尽管从短期来说,有着上千万华人华侨的东盟国家或许有强烈的反弹,但是一旦他们明白这件事不可逆转,那么他们就会切实改变以往对华人华侨的歧视政策一一没有一个东盟国家可以无视中方这个庞然大物的存在。

    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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