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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非常有感触。 (第3/3页)

他们如此恪尽职守,真使外国人惊奇,并且是模仿的好榜样。无论皇上还是大臣都逃不过他们的勇敢和直率,甚至有时他们触怒了皇上到了皇上对他们震怒的地步,他们也不停止进谏和批评,直到对他们猛烈加以抨击的恶行采取某种补救的措施为止。”

    明朝的监察官和言官风骨如此,其官场风气和官员道德由此也可见一斑。但这一切显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有原因的。具体地说就是由其制度决定的。一是明朝的科举考试非常严格、公正,能够及第当官的人通常都还是素质较高的,二是明朝的官员考核制度相当好。全国各地任期内的的官员通常每三年都会来北京参加定期的考核,所有的官员都将在这次考核结果出来后由中央政府决定是提拔、留任还是降职乃至罢官,并且这种考核的过程和结果都会印制成册向全国公布,以接受全民的质疑和监督,其公开、透明的程度使得贪污行贿、包庇、打击报复等都在光天化日之下无处容身,为明朝吏治的清明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证。三是明朝政务公开化的程度令人吃惊,凡官民上书皇帝,其内容就会被复制多份并分发各相关部门,而皇帝一旦批复,则上书的内容和皇帝的批复就都会在每天都按时出版的邸报上尽快刊登出来乃至传发全国。皇帝和上书官员人等任何的一举一动,几乎都是毫无遮拦地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包括就各种政务、人事等展开的讨论和争议,也无不暴露在全体国民特别是关心国事的广大知识分子面前。情形如此,明朝的皇帝和政府官员们其实就都置身在了全民性的广泛的监督中了,任何的猫腻也就都难以发生了。

    相比较而言,清朝官员的贪腐现象就严重多了。像大名鼎鼎的和珅,每天就在皇帝眼前晃来晃去,乾隆明知这是个大贪官,却始终也不处理。上梁如此不正,下梁怎么个歪法就可想而知了。再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像1893年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访华时,乾隆帝批给英国使团的招待费是每天五千两白银(在当时这算是一个骇人的巨款),但其中的一部分却被经手的满清官员克扣贪污了。对外国使团都敢大肆盘剥与克扣,官场平日里的景象就更可以想见了。清朝官场之所以贪腐盛行,原因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且政务不公开,绝对的黑箱操作,而倍受压迫的老百姓又没有可能了解实情,更没有机会举报之、伸冤之。

    明朝初期,朱元璋为了江山永固,在制度方面苦思冥想并做了许多改革。例如,朱元璋为了扩大皇帝的权力,不惜用铁腕的手段抹掉了宰相这一权力机构。又比如,他把地方政府的权力一分为三,也就是行政、司法、军事三权分立,委派不同的官员行使并各自向中央政府负责。为了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对官员的监督,朱元璋沿袭了历代在司法部门设置专事监察地方官员的职能机构和专职官员这一做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明朝还在他的中央政府中设置了与六部相对的六科,每科分别设置若干“给事中”职位。这些给事中官职不高,但权力却不小,他们既是上书奏事的言官,又具有监察官之职能,不但独立监督、弹劾六部官员,还可封驳、纠误、退回皇帝的御批——应该说,因为“给事中”这一职位的崛起,才使得明朝特有的权力制衡机制得以较完善地确立起来。可清朝的皇帝呢,自雍正时起,给事中一职就被取消了限制皇权的功能,这无疑进一步强化了皇帝的独裁能力。

    宰相制度的废除,固然使封建**更为集权了,但明初形成的内阁制却在明朝中后期自然而然地成熟与完善了——这使得皇权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制衡与约束。明朝的内阁是有实权的,对于皇帝的御批,如果觉得不对,内阁也有权驳回不予执行,甚至官阶不高的六科给事中也有权提出修正建议并退回皇帝的御批,这样就有效地形成了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磋商机制——而这无疑有助于权力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使决策臻于最佳效果——政府权力的运作由此更为科学化、民主化。难怪晚明时居留中国的利玛窦就曾感叹:“柏拉图在《共和国》中作为理论叙述的理想,在中国已被付诸实践。”

    事实上,明朝中后期的皇帝在许多事情上都没有了独裁的可能。从利马窦的记载中我们得知,比如各级官员的任免和升降,皇帝就不能自作主张,而应由文官政府按一整套成熟的制度来作安排——“我自己亲眼看到即使皇上也不敢更改这次公开调查的审查官们所做的决定……”“我说看到,是因为所涉及的被判决的人的名单刊为单行本发行全国”。甚至皇帝在确定太子的问题上也受到了文官政府的制约。众所周知的一个例子就是,万历皇帝想立其最宠爱的郑贵妃之子,非嫡长子的朱常询为太子,但因为坚持按既定政策(祖训)办事的内阁一直反对,万历的主张竟然直到多年以后也没能成为现实。

    明孝宗时,因为皇帝开明睿智,君权与内阁配合默契,这大约是皇权与文官政府权力协调的一个很好的榜样。但有时内阁的意志在强势的君权面前却只能低头,比如嘉靖朝和崇祯朝的某些时期就是如此。这就是说,明朝的皇帝绝非只是名义上的,当君权想发力时,他就能够做到,内阁通常也阻挡不了。由此可见,明朝的君权之所以能有效地受到文官政府的制约,主要的还是皇帝本人的道德在起作用——因为通常都受过良好教育的明朝皇帝,当中的大多数往往都不愿以撤换、处置官员等失之蛮横粗暴的方式来强力推行自己的意志,而更愿意让自己的意志在获得大多数人赞同的情况下才予以实施。只要明朝的皇帝素质高,又不在战乱等特殊时期,则其皇权受到文官政府的相当制约就会成为常态。

    的确,在某些特殊时期,比如明朝末年,在崇祯帝强势的皇权面前,文官政府包括内阁在内的就显得较为无力(文官政府一旦不太配合君权,崇祯就可以随时撤换官员),虽然那是一个皇权不得不雷厉风行的战乱之世,但究竟还是说明了这样一点,即:明朝的内阁制还不真正是现代西方的虚君式君主立宪内阁制。毋庸质疑的是,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正是自明朝的内阁制始,逐渐孕育、发展和完善出了现代社会普遍实行的比较科学的内阁制,比如崇祯一朝也有另一面,那就是其内阁成员的选拔,往往并不是由皇帝一个人来定夺,而是由官员们投票,得票最多的前几位才被选入内阁——这似乎也正是现代民主政治意识在明朝文官政府内部的一个萌芽和表现。可惜在明朝之后的清朝并没有沿着内阁制不断完善的轨道前进,而是费心打造了一个毫无制约、绝对权威、**的皇权。

    由于本人不知道作者是谁所以没有写作者名。没经同意擅自使用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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