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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第3/3页)

媳妇儿了,说,“哟,这不是迟冬子她家亲爱的嘛。”想他梁夏末当初也是赫赫有名的一霸,被人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回家跟迟冬至生气,自己跟自己生气,这破称呼,这姑娘!!

    大约是真的开始老了,最近常常失眠,有意无意就会想起过往经过的那么多年,似乎每一年每一天,回忆总是与他共存,也不知他是回忆,或者说回忆就是他。梁夏末已经睡熟了,迟冬至终于翻了个身面向他,大胆的盯着他的侧脸看。

    永远都是这么好看,额头光滑,鼻梁笔挺,每一个线条结构都正正砸中在她的心坎儿上,倒让人误会他这模样是为她而诞生的。

    如果不是深爱,那这一生就情愿稀里糊涂、滚滚床单、吵吵闹闹,对付着怎么也是一生。深爱一个人,有的时候,真不是一件好事。

    在过去的很多年时间里,迟冬至一直认为属于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怀疑的,强烈、与生俱来、非他不可,追逐这份感情是陪随她出生携带而来的本能,除了他,只有他!

    ‘至死不渝、深情不寿……’然而一直以来他们都忽略掉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是绝对的硬伤,那是相遇太早,当两个人都不够强大、不够成熟、不够理智等等信息占据爱情这一主题最中心的根据地时,他们给了它磨砺,却教不会他自保,更妄谈发扬光大。

    于是最后的最后,青梅竹马的执念最终让他们一伤再伤,投入了大半生心血来经营与坚持的这段爱情即将夭折在半路,曾经交错在一起的人生,便活生生给刮了一道疤,看着疼,医好舍不得。

    人,果然是哪个年龄段就应该做哪样的事,只有足够强大理智成熟的两个人才可以尝试爱情,可以保护它永垂不朽,同样,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因为爱情而变得更加强大理智成熟。而他们不是,反反复复仍是那么一句话:相遇太早,像将将出生的小兽,牙口并不齐全,却得到了一块儿名为爱情的猎物,于是不顾一切的嘶咬,最后伤了牙,伤了长大后捕猎的根本。

    迟冬至借着窗外的月光细细打量梁夏末,坚硬、幼稚,这是唯一出现在脑海里的两个词,军人的钢硬气与自身的流氓气完美结合了,或许也可以这样理解他,有着固执大男子主义的孩子,哦不,是混蛋。

    迟冬至心想完了,其实早就完了,现在哪怕恨他恨的恨不得离婚,可目光仍是很轻易就会被夺走。

    他这个人,别的能耐没有,却单单是她迟冬至的克星,先是夺走她的注意力,然后是感情,甚至理想和信仰,迟冬至知道,如果不离开,早晚有一天她会心甘情愿把命送给他玩儿,连同所有的人生和希望,自己将一无所有,而他,无所不能。

    迟冬至的手指像是有生命一般顺着梁夏末的鼻梁一点点往下,游移到锁骨时停下,这男人长了一副漂亮的锁骨,她曾经长时间把吻停留在这里流连。手指游到左胸胸口时停驻,迟冬至两根手指在那里轻轻压了压。传说,夏娃是亚当胸腔里抽出的一根肋骨,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少时的迟冬至曾经问过梁夏末,我是你的第几根肋骨啊?那时梁夏末玩味似的告诉她说:第二根……

    她因为这个伤心了很久,那谁是你的第一根肋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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