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哥哥 (第3/3页)
”
“故此,东家我从见到你的第一刻,就未将铁牛你当成下人!”
“而是……兄弟手足!”
王大牛浑身震颤,今日相遇以来的种种细节,涌上心头。
眼眶不自觉的就红了。
“东家……”他声音嘶哑着。
“还叫东家?”郭百年望着他的脸。
“改叫哥哥了!”
“郭哥哥!”
“哎!”郭百年大笑,曾经的赛太岁,在此刻复活上线:“铁牛既唤我哥哥,从此以后,你我便是手足兄弟!”
“当生死相依,福祸与共!”
“俺当誓死为哥哥效命!”王大牛不再犹豫,起身就拜。
郭百年连忙将之扶起来:“兄弟手足之间,何必如此?”
在这大宋朝,一个人要起势,首重的就是宗族亲戚!
十余年前,一代名臣范仲淹,在其祖籍所在苏州吴县,倾其所有,买田置宅,立为义庄。
以结范氏族人,养其孤寡老弱,扶其英杰,壮其才俊。
当范仲淹去世,因为其所有财产,基本都已化作了义庄的产业。
所以,其诸子不仅仅没有和其他当代名臣家族一样,在老父亲死后就分家,然后兄弟争产,叔侄反目,最终老死不相往来。
而是继续生活在一起。
而且,他们还在实际上用义庄主导了吴县范氏的话事权。
不仅仅成功的获取了巨大的社会声望和清名,还得到了整个吴县范氏宗族兄弟们的全力相助!
如今,这义庄已结出累累硕果。
范仲淹诸子,得宗族乡党之助,在仕途上平步青云。
这操作很眼熟。
标准的现代欧美大富豪,用慈善基金避税和代际传递财产的手法。
同时,还有着一股魏晋隋唐门阀的复古味道。
只能说,不愧是天下名臣!
再联想到,当初范仲淹刚刚起势,就想方设法,甚至不惜热脸去贴吴县范氏的冷屁股,以求认祖归宗。
郭百年就顿感,自己需要学习和锻炼的地方还有很多!
大丈夫,当不拘小节,不耻下问,见贤而思齐。
奈何……
如今的郭百年,没办法去借原身的宗族亲戚的势。
因为,在当初,原身的父亲郭忠武战殁在贝州时。
原身的母亲郭张氏,选择留了下来,继续抚养原身。
为此,她不止和其娘家闹翻了。
她还和原身的宗族叔伯们也闹翻了!
不闹翻不行!
因为不闹翻的话,原身很可能是长不大的!
一套汴京城两庑一厅的院子。
足以让人铤而走险。
这年月,无父无母的孤儿,病死饿死,失足跌落汴河而死。
一点也不稀奇。
但,这就让郭百年很尴尬了。
无论上一次,还是现在,当他想创业的时候,都借不到来自宗族亲戚的势。
只能白手起家,只能单独拉起人马,也只能先找像王大牛这样信得过还用的顺手的人。
不过,只要他能起势。
那么,那些往日疏远的堂兄弟们、表兄弟们,就会自动自觉的靠拢过来。
一如上次!
这是人性!
也如当初,原身的父亲战殁在贝州后,张家那边立刻来人过来,要求原身的母亲改嫁。
而郭家那边的叔伯们,则纷纷【好心】的想要收养原身一样。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
蒸了大约一刻钟后,饭终于熟了。
郭百年在厨房里,找来一坛酱菜。
“今天太晚了,家里也没什么酒肉,铁牛且与我就着酱菜凑合一顿吧!”
“明日,明日我再去买些酒肉回来,与铁牛好好吃上一顿!”
王大牛却是看着饭甑中蒸好的,热腾腾的米饭,不停的流口水。
虽然糙米饭,卖相不好,口感也不好。
但,它是米饭啊,而且是干的啊!
不是汤汤水水,甚至连根筷子都插不稳的稀饭。
也不是发叟变味的剩饭!
它是新鲜的,刚刚蒸好的,干净的米饭!
碳水的香味,涌入鼻腔,刺激着唾液腺,也刺激着神经。
让王大牛的矜持,化为乌有。
以至于,他连郭百年的话都没有听清。
眼睛和脑子,只有灶台上的饭甑中,热气腾腾的米饭。
那黄褐色的糙米饭。
粗粝的口感,嚼起来有微微的苦涩味,很硬,需要仔细咀嚼才能下咽,有些时候还有拉嗓子。
但……
王大牛只是稍微回忆起上一次吃糙米饭的感受。
他就难以自抑的咽起了口水。
没饿过的人,没被饥饿折磨到夜不能寐,大口大口吐酸水的人。
是无法想象,一碗热腾腾的,富含碳水的食物,出现在面前时的激动的。
这是生物本能。
郭百年见着,只是轻笑一声,便拿起准备好的碗,亲自给王大牛盛了一大碗。
“铁牛,先吃着吧……”他将碗和筷子,递给王大牛。
然后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接着,从酱菜坛子里,夹出一小碗酱菜。
便蹲在灶台边,开始吃了起来。
从醒来到现在,他也确实有些饿了。
糙米饭的口感,依旧和记忆中一样粗粝,嚼起来很硬,有微微的苦涩。
郭百年硬着头皮,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咀嚼、吞咽。
他知道,自己要吃饱才有力气。
但在他身边,王大牛已经开始猛猛干饭。
仿佛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迅速的大口大口的吞咽着。
这是底层人的生存技能——在能吃的时候,尽可能的快速的吃下食物。
于是,一大碗米饭,就这样被他在风卷残云间消灭得干干净净。
而郭百年才吃了几口。
“嗝儿……”王大牛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然后,他就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郭百年笑了一声:“自己去盛吧!”
“别跟我客气!”
于是,主仆两人,就着酱菜,将整整一甑米饭,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郭百年安排王大牛,睡到西庑的客房中。
他本人则回到东庑那间属于他的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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