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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第2/3页)

靖康之难不知道还有多久,但是根据岳飞现在的年纪来说应该还有个至少七八年——此时李想对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就对岳飞很崇拜所以对他的相关信息都比较注意无比感激。

    李想想着,就这样好好赚钱吧,等年号一改成靖康,他就变卖了家产,带了阿姐跟赵先生去南方定居。多赚钱,赚到够他跟阿姐一家能够阔绰的过完下半辈子的钱,他一定能做到的!

    小桃的契约重新签了,如今她是李想雇佣的女使了。宋朝的契约制度已经相当完备了,小桃原先的契约是一年十五贯,共十年,如今契约转到了李想这里,待遇没什么可说的,反正那一百五十贯当初签约的时候就已经给她爹娘结清了,如今转到李想这里还剩六年半的契约期。一起被转到李想名下的还有程九哥,他是本地人,出个门办个事儿有他在能方便不少,程九哥还有三年的契约,他的工钱是每年重新商定按月领的,通货膨胀问题在任何时代都是不能避免的,所以程九哥的佣金在过去的七年里已经涨了三次了,这次跳槽顺势又涨了一档,升到了一年四十贯。

    李想私下里跟小桃说以后她帮忙处理些纸坊的事儿,私下给她另发一份工钱。小桃表示自己钱够花就成,不用再加钱,李想恨铁不成钢“你准备再过几年只背着几件换洗衣服去汤阴找小岳哥么?”这话一出,小桃的眼圈立刻红了。上个月她阿娘竟把李清照给她裁冬衣的布给拿走了,说是弟弟的衣服小了,该做新的了。可小桃何尝不是在抽条儿?春天做的裙子如今连脚面子都盖不住了。从李想来到这里,小桃的娘这大半年间来看了她两次,除了把她攒的一点零钱拿走之外从没给她带过什么东西。

    小桃私下里提起她爹娘,最常说的是前两年她阿娘来的时候给她带过果子,给她做过鞋……李想明白她的感受,她珍惜与爹娘的感情,毕竟她只有一个阿爹一个阿娘。可她的父母却还有其他的孩子,一开始还勉强凑活,可时间总能冲散许多东西,她的爹娘,现在似乎只把她当做给弟弟赚钱的工具了。

    这个时代虽然相对开明,可重男轻女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男孩子,无论在谁家,都是宝贝;而女孩子在很多时候只是资产,而且是负资产。女性地位的低下使得她们只要一出嫁就几乎完全成为婆家的成员,辛辛苦苦养大,赔上一堆嫁妆送给别人家,这是许多人从经济上就无法不讨厌女儿的实际想法。小桃的父母显然也是这么看的,反正以后不是自己家的,那就得赚回本儿,养到十几岁,送给别人当女使,给家里赚点钱回回本儿。至于小桃的未来,比起他们的儿子,算什么呢?

    李想会想这么多,倒不只是因为小桃的事情。他现在正在青州办理开纸坊需要的一些手续,顺便来拜见一下吴知州。在知州这里,李想听说了一件让他挺难受的事儿:十九个被拐的女孩子,除去李小娘子跟钱寡妇的闺女,剩下十七个,都是临近州县的姑娘,最远的不过四百里,最近的家就在临县,才五十里。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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