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 老张家的末日 (第3/3页)
的事实却是张嵩乃是一个真正无恶不作的老葫芦。北洋县虽然不大,但也是一个县城,而因汉国新政引入大批流民,北洋县的人口自然也是暴涨,遵从汉国新有的制度,县城的人口若是饱和了,那就要组建相应的下四级行政区。
而全新的行政区在管理方面自然是一个天大的漏洞,呈井喷式发展的汉国短时间哪能培养出那么多人才送入低级行政区?即使是各地的县城,官员都有许许多多的空缺,所以让谁当管理者,夏玄干脆就放权给百姓,让百姓自己做主!
但问题是这个时代的百姓根本无法接受这超前的理念啊。
选举是什么?
怎么选举?怎么操作?
虽然在内阁府中制定出了很多的规矩,限制县级以上官员干涉下四级行政村的选举事宜,但再完善的制度也有漏洞,而这个漏洞便是县级官员在下四级行政官员之上!他们有完整的权力可以制约下四级行政区,而新生的行政区各方面必须要依仗县官,否则各种建设,各种生产,哪来的钱和物去推行?县官一句不行,你哪怕选出了各级官员,也只能吃干粮,没有任何俸禄和建设的资金可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县官干预下四级行政区的选举也使得百姓敢怒不敢言,只能听之任之,只要不是太过分,有一口饭吃,可以活得下去,他们都能忍耐下来。可问题是这种行为在汉国律法中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曾经夏玄明文规定,县官虽然有监督下四级行政区的权力,但若以这种权力去插手下四级行政区的发展,甚至将亲信安排在下四级行政区的各个岗位上,做出一些贪赃枉法,卖官卖爵的事情,那么唯有死路一条!
汉国不推崇死刑。
但若有人公然违抗律法,尤其是各级官员,若罔顾朝廷制定的法律,那么在量刑方面便是普通国民的一倍甚至数倍以上。在汉国,国民没有连坐的刑法,但官员有,国民没有株连九族的刑法,但官员有!可以说,官员虽然享受到了高人一等的地位与权力,但却如走钢丝一般,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得个身死道消,遗臭万年的下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