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包青天之骗婚记 (第3/3页)
并言:“我是受人之托,并未违反承诺。若果真同意成亲,那三日的坚持岂不是白费了,枉我君子的行为。”
他如此一说竟得了县令的青睐,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如此的环境也能做到坐怀不乱,便劝他,若是不答应成亲,骗婚之说就成了他前途的污点,如此一来钱青也就同意了。
只是高秋芳却是个倔强的姑娘,自认被骗,坚决不愿嫁一个骗子。又想自己已与钱青拜了堂,进了洞房,名节已然受损。且此事闹得这样大,周围布满了人群,心下不由恼羞,当即立意以死明志,竟撞了柱子。
那吴江县令原本就偏爱钱青,判了严俊几板子,又罚了他些许银子,竟对钱青没有半分惩罚之举。
高老汉失了女儿,与妻子一通好哭。
吴江县令不愿惩罚骗婚者,高老汉便听了儿子的话找了定远县令,听闻包拯清廉之名,夫妻两个并儿子一张状纸告到了包拯面前。
包拯一听此事,那还得了,立即着人将钱青、严俊叫上堂来。
…………
妲己看着面前的高秋芳,道:“你父母兄长已经告到定远县令那里,包拯也已受理了此案。你的冤屈定能昭雪,何必找我帮忙?”
高秋芳恨恨道:“便是包大人秉公办理,那二人也决不能还我受损的名节。更何况,我如今已死,若不能报复他们,岂不是白死了!”
妲己看她如此,倒有些意外,道:“你若要他二人以命偿还,也要付出代价,从此后再无投胎成人的机会。”
高秋芳正是气头上,也不管代价是不是自己付得起的,爽快道:“无所谓。”
“好,契约达成。”
…………
钱青与严俊以及花言巧语做骗人帮凶的媒人具被带上公堂,包拯照例询问一番,问到钱青时,钱青便以亲情之故做挡箭牌,只说因为帮助表哥才做下此事,由此并不违背君子德行。
那严俊之前已受了一通打,被街坊四邻好一顿嘲笑,心下也恼了钱青不守诺言,当天便把钱青撵出了家门,两人此刻已是水火不容。
钱青将自身的罪名推脱了,又拿严俊做筏子,严俊自然不乐意,两人在堂上一时吵嚷起来。包拯出声阻止,堂下衙役拄着棒子一通威吓,吓得两人立时偃旗息鼓。
在包拯的盘问下事情很快清楚下来,将严俊一干三人一通打,又着重罚。只是高秋芳之死到底与他们无直接干系,重罚过后也只得放他们回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