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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七章 我的剑 (第3/3页)

一些时日,但你尽管放心,我不会参与万城的事务,也不会找你天地会的麻烦。”

    师爷点头,“你挑战成功,这城主本应该由你來做的。但你志不在此,那我也不勉强。”

    沈云飞笑笑,沒有听他再说什么,转身就走下了擂台。

    走下擂台,沈云飞沒有去沈家,而是回了平安客栈,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云飞再次低头,看着手中的凌风剑。

    “老朋友,一百年了,你过的可好?”

    在沈云飞说话的同时,剑身上忽然发出一道青光。

    青光一闪间,在沈云飞的身前,就多出了一头小兽。

    小兽像兔又似鼠。比兔小,比鼠大。身上生长着青色的毛发。

    这兽出现的时候是在地上,但它只一动,就到了沈云飞肩头。那动作快的就像是一阵风。

    这小兽叫风狸。

    世上很少有人见过风狸,甚至都很少有人听说过。便是使用了凌风剑数十年的冷月,都不知道这柄剑的器灵,是一头风狸。

    传说中生于风里,能够御风的风狸,乃是玄阶上品的异兽。据说沒有人能够抓到风狸,它能遁于风中,來去无踪。

    便是当年的沈云飞,都不可能抓到风狸。得到这个器灵,是因为沈云飞当年遇到它的时候,它重伤将死。只有成为器灵,才能够保住灵魂。

    于是,后來就有了凌风剑。

    “我过的很好。”风狸伸出小爪子,拍了拍沈云飞的脸,道:“比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强多了。凌风剑内只有我一个器灵,我就是老大,我想干嘛就干嘛。”

    风狸越说越得意,“这一百年,过的太自在了。沈云飞,丫的都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还能把我给踅摸着啊。”

    沈云飞笑,“我已经找到了流云和血狮。你要是不想和他们在一起的话。那好,我现在就把你送给别人。”

    在说话之时,沈云飞已向着外面走去,“其实我早已为你选好了人选。那个人很适合你,你跟着他,一定比跟着我强百倍。”

    “你敢…”风狸见沈云飞好像动真格的了,立时跳到沈云飞头上,两只小爪子胡乱的拍着沈云飞的头道:“赶紧把我给弄进去,我要去找流云和血狮那两个家伙。一百年了,终于又可以欺负它们了,好兴奋。”

    “我要许死契…”风狸大喊大叫。这个时候它再也装不下去了。

    不想沈云飞这个主人么?

    如果不想,冷月怎么可能会死?

    ……

    死契。

    死契过后,风狸将很长时间,再无法从剑内出來。

    死契过后是融合。

    凌风剑融合进流云血剑内。

    流云血剑又有了变化。这柄剑不再是蓝色,也不再是青色,更加沒有血色。

    这柄剑,竟是变成了灰色。

    看起來像是擦不出來的一件残次品。

    沈云飞当然一点都不在乎剑的外表,他轻轻抚摸着剑身,道:“以后,你应该叫做风云血剑了。”

    沈云飞抱着剑舍不得撒手,他想一个人在屋子里,陪着这柄剑多待一会儿。

    可就在此时,忽然有人敲门。

    “沈云飞,你给我滚出來…”

    这样和沈云飞说话的人,当然不会是沈渊一家人。

    不是沈渊一家,又知道他名字的,在这万城,好像就只有一个人。

    來人气势汹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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