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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 烫手的刑事案件 (第3/3页)

妻子在于光住院时,主动垫付了一千元的住院押金。

    而于光也承认和使用了这笔消费,加之当时的在场的三位证人,都自称只看到了两人厮打,却没有看清打架的细节,于是法制科驳回了派出所的请求,不予批复刑拘的手续。

    而是建议派出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或者由报案人于光走自诉程序,到法院起诉于大柱,要求对方赔付费用,如果判决下来后,于大柱仍不支付赔偿费用,于光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当张石把这番话给于光说了一遍后,于光急了,说什么也不去法医走自诉程序,而是整天盯着派出所要处理结果,说这起案件当初是派出所接手的,他就找派出所要结果。

    后来,于光多次拨打投诉电话投诉派出所,偶尔也去县局和市局上访,状告派出所不作为,最近几天,他天天坐在张石的办公室里,让张石要么给他争取来赔偿款,要么把于光给拘留了。

    于光这边逼得要命,而于大柱那边把被褥和衣服都准备好了,光等着进看守所了,至于赔偿款的事情,于大柱这边是连提都不提,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看着办吧。

    最后张石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只得亲自带着材料去治安大队走了一趟,希望治安大队能够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名义,把这个案件给接手过去。

    但治安大队审核完材料后,直接把案子给退了回去,说这起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让张石把案件移交给刑警队,无奈之下,从治安大队回来后,张石便拿着材料来三中队移交案件了,可是没想到,刘利竟然以中队长刘威不在为由,不肯接手这起案件。

    听完张石的介绍后,刘利对张石那叫一个恨啊,心道:“这家伙还真不地道啊,幸亏我之前留了个心眼,要不然,这个烫手的案件就砸手里了。”

    想到这里,刘利直接起身送客,把张石送到楼梯口后,一脸诚恳的对他说道:“这起案子我们三中队也不能接,因为本案的案情已经查清。

    报案人提供了嫌疑人,而嫌疑人也已经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做好被拘留的准备了,剩下只是拘留手续的问题了,批复拘留手续是法制科的事情,不归刑警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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