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房地产必须得搞起来 (第2/3页)
平时的场所,除此以外,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居室,这不是更好嘛。”
这话可把朱元璋给绕进去了:“秦县令,你说的这些话实在是有些高深,恕我听不明白,这卖房子就卖房子嘛,又搞这个什么房产证,又搞什么独立的居室,公共的场所。”
秦天也知道自己这个想法相对于现在而言还是有些太超前了,很多人是不能理解的。
等实物做出来以后,再跟大家好好的解释,问题可就不大了。
到时候一切的事情都能解释清楚的。
“我怎么跟你说呢?这就好像那些大户人家的府邸一样,这些大户人家的府邸里有很多的房间嘛,就好像丫鬟住的,夫人住的,主人家住的,然后公共的场所就是客厅,院子之类的。”
“我在这种基础上,把他们的房间扩建为一个小家,厨房什么的,全部都给他们搞好,到时候整套卖给他们,如此就能形成一个小区的形式。”
“这样不仅能够更节约用地,还能把价格压得更低,百姓们都能买得起。”
“虽然说现在有很多的百姓建房成本都很低,但他们建的这些房子到处漏水,甚至连最基本的遮风挡雨都做不到。”
“那为何不多花一点,让他们住上安全的房子,让他们住上能够遮风挡雨的子,并且还能成功的在三原县里落户。”
“有搞头!这绝对有搞头。”
虽然秦天知道现在这个时代,很多的农民都会选择在外面的无主荒地盖房子,因为这样的成本是最低的。
首先,明朝这里有规定过无主的荒地,农民是可以占有的,并且可以自主的在上方盖房子。
所以他们只需要出盖房子的费用,买地的就可以直接忽略。
如果是好一点的地段,那地可是要花钱买的,便宜一点的二三两银子,贵一点的几十两银子。
如果是在应天里面的田地,动辄就几百两银子以上。
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而他三原县,现在经济贸易发达,很多的人都想落户三原县,但三原县里有规定,必须要在三原县内有住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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