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团团 (第2/3页)
林云峰端起那瓶一直没碰的啤酒,跟乔明碰了一下。
“成交。”
同一个夜晚,杭城钱江新城。
乔清雾的公寓在三十八楼,全落地窗,城市的灯火铺在脚底下,过曝了一样。
她洗完澡坐在书房里,穿着浴袍,头发还半湿,往下滴水。
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亮着,打开了一份工作文件,但光标在同一个位置闪了十分钟,没有移动过。
她在想别的事。
准确地说,她在复盘。
从进入凌越科技实习以来,林云峰和她的所有交集,她一条一条的过。
第一次见面。
乔明带他来公司报道,介绍说“这我哥们,人挺靠谱”。
她抬头看了一眼,高个子,长相不错,穿了件皱巴巴的白T恤,运动鞋鞋带松了一只,站在她办公桌前的时候,手不知道该放哪,最后插进了裤兜里。
她当时的评价是四个字:不太正式。
之后安排他做总裁助理,纯粹是因为缺人。
上一任助理辞职跑去创业了,短时间内招不到合适的,乔明推荐了他,她看了看简历,学校还行,专业对口,先用着。
日常的工作交流,她回忆了一下。
林云峰的优点是执行力不错,交代的事情不用催第二遍。
缺点是偶尔嘴碎,比如有一次她让他订会议室,他多问了一句“要不要加茶歇”,她说不用,他又补了一句“那矿泉水总得有吧,开会不喝水容易上火”。
她当时没理他。
但后来会议室里确实多了一箱矿泉水。
除此之外呢?
她仔细搜索自己的记忆,发现她对林云峰的印象出奇的少,她根本没把注意力往他身上放过。
他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工位编号、一个钉钉头像、一个偶尔需要交代任务的实习生。
仅此而已。
那就有个问题了——
未来的她,到底是怎么跟这个人走到一起的?
乔清雾靠在椅背上,闭上眼,把这个问题翻来覆去的想。
她今年二十七岁,他二十一。
她是公司创始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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