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划界分疆三年约 (第2/3页)
“三年。”
“为何只有三年?”
“埃米尔不会因为败了一仗,便发誓永不东来。我也不可能对着长安天子起誓,说唐军从今以后永不过怛罗斯河。”
李业看着对面的河中君主。
“既然如此,便不要写那些谁都不信的话。三年之内,两军不得越河兴兵。三年以后,愿意继续罢兵,再遣使商议;若是不愿,到时候各凭兵马就是。”
伊斯玛仪听完译文,反而露出了一点笑意。
他喜欢的当然不是三年这个数字,而是李业没有拿所谓世代和好来糊弄自己。
“可以。”
疆界暂时定下,接下来便是葛逻禄诸部。
昨日萨曼东岸偏师之所以迅速败亡,郭衡逼迫葛逻禄骑兵从侧后出战,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些部落此前又曾向河中暗通款曲,甚至答应协助萨曼军,如今临阵倒戈,在伊斯玛仪看来,自然不能轻易放过。
他提出交出几名带头首领,其余部众可以由安西收纳。
“战场倒戈者若不受惩处,以后还有谁会相信盟誓?”
“他们昨日在安西旗下出战。”
李业想都没想便拒绝了。
“战前我不曾交人,战后更不会。否则以后谁还肯替唐军卖命?”
伊斯玛仪身后一名河中贵族忍不住说了几句,通事虽然没有完全译出,听语气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几名效节军亲兵随即按住刀柄,萨曼近卫同样向前半步。
伊斯玛仪抬手让身后人闭嘴。
“那么以后河中部族只要抢掠商旅、杀死边军,再逃到唐旗下,便都能免罪?”
“当然不能。”
李业也不打算为了几支葛逻禄部落,天天和萨曼人在边界打仗。
“他们以前若劫掠过河中人口、牲畜,你可以把名册送往安西。查明以后,该还人还人,该赔牲畜赔牲畜。但怎么处置,由安西都护府决定。”
“同样,三年之内若再有部落越河抢掠,我会依军法治罪;河中兵马若擅自越河报复,便是埃米尔毁约。”
这已经是李业能够作出的最大让步。
归附安西的人不能交出去,但也不能让他们以为,只要换一面旗帜,以前做过的事情就能一笔勾销。
伊斯玛仪沉吟片刻,最终答应下来。
随后是交换俘虏。
普通军士以一换一,多出来的萨曼俘虏,以战马、白银赎回;贵族、将领另议身价。至于昨日丢失的甲械、牲畜和财货,李业一件都不准备归还。
“那些东西已经分给军中将士了。”
“埃米尔若想要回去,只能自己去营中问他们答不答应。”
这话当然带了些讥讽,不过伊斯玛仪也没有纠缠。
战败以后还想把缴获全部拿回去,本就不合这个时代的规矩。况且河中军士的性命,总比几千件甲械、牲畜更加重要。
反倒是商路一事,谈得最为顺利。
河中需要东方的丝绢、茶叶和药材,安西也需要河中的银钱、香料和战马。两边君主可以再打,商人却还得吃饭。于是双方约定在河岸各设关市,商旅纳税后可以通行,边军不得随意扣押,也不得私带兵甲、借经商传教刺探军情。
六项条款议定,接下来怎么写进文书,反而费了不少功夫。
唐军一方使用大唐景福元年,河中书记官则使用迁徙纪年。两边官职又很难准确翻译,只能各自使用本国称谓。
至于安西大都护府,双方书记官更是争论许久。
最后干脆各用本国官称,再以粟特文字写出一份副本。
申时,三份休兵书终于写定。
伊斯玛仪取下右手印戒,在阿拉伯文与粟特文约书末尾留下印记。李业则命李振捧出安西行营都统印,以及郭衡的安西大都护印,落在汉文盟书之上。
一百四十一年前,高仙芝率领安西军与阿拔斯军队战于怛罗斯,唐军惜败。紧接着安史之乱爆发,河陇断绝,安西军再也没有得到中原援军。
而今天,同一条河边,重新出现的唐军击败了来自河中的萨曼军,昔日倒戈的葛逻禄人却是再度反过来在安西大旗下作战。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唐军已经征服河中,也不意味着伊斯玛仪从此便会放弃东进。
这份盟书所能决定的,只是三年之内,萨曼军不能再越过怛罗斯。
但对一个刚刚恢复的安西都护府来说,三年已经足够重要。
双方用印以后,李业与伊斯玛仪一同走出毡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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