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随飞随啄,群雌粥粥 (第2/3页)
江冬秀衣袖往脸上一抹,泪水却哗哗的,倒是越抹越多了。
她干脆一甩手,不去抹脸了,冷声问道,“胡适之,你告诉我,七出三不去,我犯了那一条,你要休妻?”
这个?
被江冬秀一逼问,胡适为之语塞。
别说犯七出之条了,江冬秀除了泼辣一点,实在是再贤惠不过了。
胡适在美留学,一去不返,她在家苦苦等了十四年,才等到他回来结婚。
结婚之时,江冬秀都是二十八的老姑娘了。
胡母身子骨不好,还没等结婚,江冬秀就过来伺候婆婆,胡母是个挺要强的性子,说起儿媳妇,也只有称赞。
自打回国成亲之后,江冬秀不但给他生了三个娃,还惯着他的臭毛病。
胡适最喜欢交朋友,隔三差五的,就往家里带人,一张八仙桌还坐不下,全要江冬秀下厨伺候。
几年下来,他的那些个朋友吃得高兴了,“我的朋友胡适之”也闻名遐迩,江冬秀的厨艺也练出来了,大菜不敢说,那小菜比东兴楼的大厨都不差。
一边拉扯三个娃,一边伺候这么多朋友,可江冬秀愣没说过半句多话。
这样的媳妇儿,胡适要敢说七出,他们老胡家祠堂都得挨上几道天雷。
“你哪条都没犯,其实你挺……挺好,就是爱情这回事儿……”
胡适老大一个教授,还是学哲学的,却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苍白地分说道,“我不是休妻,是离婚,是离婚,知道么?”
“好,不是休妻,是离婚!”
见胡适还要掰扯这个,江冬秀都气笑了,“胡适之,你跟我离婚,那我咋办?”
胡适显然考虑过这个问题,回答得很快,“你可以回绩溪的。”
他顿了一下,诚恳地道,“这事儿是我对不住你,放心,你回绩溪之后,我还是会给你邮寄钱钞的。”
江冬秀脸色苍白如纸,似乎没听到胡适的话,接着问道,“胡适之,你跟我离婚,那三个娃儿咋办?”
胡适之不敢面对江冬秀的目光,垂下头去,“娃儿是胡家的,怕是只能随我了。”
“你休了我,让我回绩溪,娃儿也要跟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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