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供词(上) (第2/3页)
自一个山道上的匪首。
文中称“多伐”。
他在某处衙门公堂之上开口,对面坐着的是审讯的县令。
供词以第一人称展开,语气不卑不亢,甚至带着几分江湖气。
【大人,老实跟您说。那天在梓桐岭的事,确实是我做的。】
【但那书生的死,可算不到我头上。】
背景被几笔勾出来。
清末民初,川陕古道,梓桐岭是蜀北通往汉中的必经山路。
路窄林密,历来多匪患。
多伐自述身份:梓桐岭一带的散匪头目,做的是拦路劫财的买卖。
他说那天午后在岭道上截住一对赶路的夫妻,男的是个穿长衫戴方巾的书生,女的是他妻子。
书生骑着一头矮骡,妻子坐在骡背上,手里攥着一把油纸伞。
多伐的供词里,每一句都在往自己脸上贴金。
【大人,我多伐在岭上讨生活十年。】
【拦道讨饭,也只取过路银,从不把人往绝路上逼。】
【伤人命的事儿我更是从不碰。】
【这一行规矩,问岭上随便哪个砍柴人,谁不知道?】
他说截住这对夫妻之后,原本只打算搜了银子放人。
看到书生,自然知道身上不过两三碎银,几匹土布,没什么钱。
可他看见了那女人的脸。
【大人,我是粗人,不会说漂亮话。】
【我只能跟您讲,那女人坐在骡子上,风把面纱吹开一角,我看了那么一眼。】
【就那一眼。】
【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全翻了个底朝天。】
叶晞读到这里,指尖在键盘边缘轻轻叩了一下。
她注意到一个细节:
多伐讲自己起了邪念时,用的是“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全翻了个底朝天”。
措辞很粗糙,语感却真实。
如果换成漂亮话,这股粗粝劲儿就没了。
可这篇偏偏不用。
它让一个惯匪用惯匪的方式来表达情欲。
粗野,直接,没有美化,也没有遮掩。
但恰恰因为不美化,反而让人信了三分。
多伐继续供述。
他说自己把书生绑在路旁的老柏树上,然后走向妻子。
女人挣扎过,木簪还扎进他的手臂。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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