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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0章 婚姻(四) (第2/3页)

法否认的,妇女没有什么自主权利,男人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没有什么自主权利,想要讨老婆,就一定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甚至于因此背上经济负担,所以为什么许多贫户家庭会选择童养媳呢?就是为了规避这些经济代价。”

    “花费大量财产讨来的婆娘,忽然有一天就和离、没有了,以前的投入打了水漂不说,和离之后还要分割财产,甚至还要继续承担赡养费用直到前妻再嫁,担上一笔‘看不到尽头’的沉重的经济负担,这种情况下,那些和离后的男人又怎么可能不闹?一时冲动杀人、一时想不开自杀,自然也就不奇怪了。”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其实也是想过办法的,我们的社会救济体系中,妇女救济占了很大的比例,就是源于在江西推广婚姻政策的经验,妇女和离之后尽量减少夫家的负担,纳入救济体系由红营进行赡养,但这又加重了社会对我们婚姻政策的误解,男人和离那是丢人又丢钱,妇女和离却能躺着吃救济,群众百姓又怎么可能不会有怨气?又怎么可能不抵制反对?”

    “而且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导致即便我们用心去推广了婚姻政策,旧式的婚姻制度和包办婚姻却依旧是没法根治的,妇女没法依靠自己养活自己,必须依附于夫家才能活下去,自然不可能饿着肚子去追求什么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丈夫婆家为了结婚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和离又要付出又一次巨大的经济代价,他们自然是想尽办法的要保住现有的婚姻,保住婚姻就是保住自己的财产,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诉诸于暴力也就不奇怪了。”

    “所以我反对民间小报宣扬的什么严打、什么顶格处罚、新一代替换旧一代这一类以暴力的运动去取缔旧式婚姻制度的言论,以暴力去维持的运动,首先就不可能是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必然只会是临时性且激起剧烈的反抗的。”

    “其次,也是最主要的一点,这样的暴力维持的运动,就算能够持续一百年、两百年,不改变经济基础、不掘了旧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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