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净佛运动 (第2/3页)
源。
第六条是禁止寺庙放贷。
从今以后,各地寺庙不得再向百姓放贷。此前所放贷款签订的合同则一律作废。由官府介入,重新签订新的无息合同。已收取的本金利息,则收归国库。
第七条是主持考核以及人事任免。
各地寺庙的住持,定期入京,接受朝廷组织的学习和考核。内容包括佛法、国法、朝廷政策。考核不合格者,朝廷有权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安排合适人选替代原主持。
第八条是还俗僧尼安置。
还俗僧人,由各地官府妥善安置。可租种国有土地,成为佃户;可应征入伍,充入边军;可经商,可入学,一切听其自便。以一年为期,如果还没有稳定事业,则需缴纳罚金。
第九条是收益分配。
各省净佛运动所得收益,自留三成,抵作明年财政开销。其余七成,全部解送中央,充入国库。
。。。。。。
林林总总,一共九条规定。
每一条,都像一把刀,狠狠砍在大乾的佛教身上。
尤其是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断了财路,收了田产,还把未来的钱袋子都捏在官府手里。
这哪里是“净佛”?
这是要把佛教打到半死,再给它套上枷锁,让它永远翻不了身。
消息传出,全国哗然。
各地的寺庙里,僧人们惶惶不可终日。有人跪在佛前念经,祈求佛祖保佑;有人连夜收拾细软,准备跑路;还有几个硬气的,扬言要“以身殉教”。
但很快,另一道诏书下来了。
这道诏书里面详细记载了皇觉寺的罪行——包括但不限于勾结贪官、洗钱敛财、私藏甲胄、图谋不轨。
一桩桩,一件件,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最后还附了一份名单——那些和皇觉寺有来往的官员,那些往皇觉寺送过钱的大户,那些在皇觉寺题过诗的文人——全部曝光。
这下子,没人敢说话了。
和寺庙有亲密来往的,忙着撇清关系。
想帮寺庙说话的,怕被扣上“同党”的帽子,连忙追回自己之前的折子。
那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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