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1章 铁证!编号!【二合一求月票!】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51章 铁证!编号!【二合一求月票!】 (第2/3页)

到毒品,还是纯度97%的玩意,天知道孙蕊是怎麽搞到的。

    如果是境外金三角得到的,那就证明对方有一条可以跨境运输至核心城市的走私线。

    要是私人研制...那问题就更大了,意味着,国内有一个制毒窝点,且制造技术炉火纯青!

    所以。

    马检察官道:「你们只能了解与「毒驾·案」相关的信息。」

    林月闻言,脑袋抬起,连忙纠正道:「是「贩毒·案」!」

    「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没毒驾,他是为了贩毒出的事!」

    马检察官:.

    「啧,林律师,您父亲是林国栋林教授吧。」

    马检察官看着林月忽的无语的笑了,又伸手敲了敲桌上的档案。

    「他发表的论文我还看过。」

    林国栋那麽一古板严肃的理想主义者,本以为闺女也是个一板一眼的,眼下来看...

    怕是有点长歪了。

    「都一样都一样。」

    徐德则是连忙开口,他想了想,旋即开口道:「我想了解一下..「菸酒店」的客户都有哪些?」

    闻言,马检察官直接否定:「涉及个人隐私,这点不方便透露。」

    闻言。

    三人微微一顿,却也没出乎意料。

    涉及这种隐私信息,别说是律师了,就是其余案件的检察官,如郑通都看不得!

    「财产总流水,以及贩卖的毒品去处呢?」

    林月想了想开口试探着询问。

    马检察官稍稍思索,旋即抽出几份文件,递给三人,趁着对方看文件的功夫,他开口道:「财产流水...孙蕊的财产清点不清,她藏了不少,其中还有通过洗钱的方式,将黑钱转为不动产的情况,所以总财产哪怕是到判决了也查不全。」

    「如果是想了解「毒驾·案」的44克毒品...

    」

    说着,马检察官摆摆手道:「量太小,查不出。」

    44克,最多也就卖个几千块钱。

    也可能孙蕊给手下人吸了,这更是产生不了一丁点的金钱利益。

    「至於毒品种类以及去处...孙蕊只卖海洛因,至於毒品去处...我不说你们应该也能猜到。」

    「无非是「ktv、黄色窝点、赌博窝点、酒吧、夜店。「」马检察官道。

    闻言。

    徐德一边看档案,一边皱起眉头。

    这些地方...无一例外,直指混乱」二字。

    可问题来了,如果毒品流传去处较为混乱...那该怎麽查到犯罪嫌疑人赵瑞」转移的「毒品」!?

    「9月24日当天下午,警方有没有在孙蕊的菸酒店里查获毒品?」

    徐德想了想,又补充道:「有照片吗?」

    马检察官点点头,随手抽出一些档案。

    「你看吧,就这些。」

    徐德再次拿起照片,和林月与赵成功一起看去。

    马检察官道:「当场查获总毒品大概1900克...别觉得少,这近两千克的东西都是97%纯度的原料,真想卖,这点原料至少能做出原料3倍的毒品!」

    「做成了金条的形状,500克一条,一共三条半。」

    「此外,在其贩毒链的下游中,也接连查获了其余形式的海洛因,以袋包的形式存在。」

    「更有甚者,还有用保险套贩卖的。」

    随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从徐德手中经过。

    三人的眉头逐渐拧成一个疙瘩。

    毒品的呈现形式可谓百花齐放。

    有金条装的,也有密封袋包装,甚至还有用保险套的,此外甚至还有用火机烤至液

    化,被抽入针管准备注射的。

    但...无一例外,没有赵瑞的!

    「没有其他的吗?」

    徐德没忍住,抬头看向对方。

    马检察官道:「你指的是哪些?」

    「液体!」

    林月开口道:「以液体形式存在的那种!」

    闻言,马检察官顿时皱起眉来。

    液体形式存在?不,这不可能。

    「你们第一次负责毒品案吧?」

    「说实话,海洛因的呈现形式一般是以乾粉状进行运送,即便是液体形式临时隐藏,在隐藏过後也要重新提纯,以乾粉状贩卖。」

    「九成九的情况不会出现所谓液体状海洛因。」

    马检察官摇摇头,「因为,海洛因的毒性强,劲大,多数瘾君子都是老毒鬼了。」

    「寻常的口服劲不够。」

    「所以,买这东西就是为了注射,而液体注射..

    」

    说着。

    马检察官微微一顿,看着三人笑了笑,耸耸肩道:「你们敢抽一管纯净水往静脉里注射吗?」

    闻言,林月顿住。

    液体注射的吸食方式是老毒鬼最爱的,因为这玩意吸收快,劲也大。

    可问题又来了。

    血管可不像胃袋一样强悍!

    你稍微注射点异物,说不定三分钟内就会当场暴毙。

    多数液体注射的,那毒品原始的形态不是液态,而是乾粉,将其烤至液化的。

    像是酒精...这东西就更不能注射得,只能口服,可问题来了,老毒鬼可不满足不了口服的劲。

    除非..

    「等等,酒精?」

    恍惚间。

    徐德好似联想到什麽,他微微一愣,旋即睁开眼,忽的开口道:「马检察官。」

    「缉毒警有在ktv、酒吧、夜店这三个地方查出混入酒精的海洛因吗?」

    赵瑞的货,如果孙蕊想乾粉卖就得提纯,而联系案情来看,她明显不具备提纯的时间;可如果不提纯,就无法满足老毒鬼。

    常规的思维顺下去,便是以酒液状态卖给其余人,可这种没人买,且难以贩卖,依旧逻辑不通。

    但如果..反常识呢?

    比如说...直接将货用在,本身就需要以酒液形式出现的环节!

    「你指的是哪些被蒙骗,或是在不知不觉间被引导着饮用海洛因的人?」

    马检察官微微挑眉。

    徐德点点头,「对,就是这些!」

    首先,吸食毒品为什麽不能算犯罪,只能算违法?

    因为这是一种行为。

    而行为,是可以靠外力达成的!

    比方说,杀人罪,你被人按着用手杀人,难道就算触犯杀人罪了吗?不能,因为杀人罪有繁杂的法理详细解释什麽才算杀人。

    且还能通过客观证据表明当事人主观态度,但吸毒不一样,这东西是否自愿完全分析不出,纯属主观表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