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 章 凡人世间,必有烟火 (第3/3页)
两只狗子挤在一起,瑟瑟发抖。
有希子满意地拎起兔子的耳朵,掂了掂分量:“嗯,够肥。”
薮内秀和走在前面,回头看到这一幕,笑了出来:“这狗子的爷爷,有希子你小时候没少追着打,怕你都怕到骨子里了,遗传给下一代了。”
有希子得意地拎着兔子,下巴微扬:“那是,这片儿的狗,往上数三代,谁不知道本公主的名号?”
一群人继续往前走。
山路越来越窄,树木越来越密。
林染忽然蹲下来。
有希子走在他旁边,见他蹲下了,也跟着蹲下来:“怎么了?”
林染指着地面。
落叶被什么翻过,东一块西一块地掀开着,露出底下潮湿的黑土,翻开的痕迹很新,土还是湿的,没有被冻硬。
“前面应该有野猪。”
众人都停下来,围过来看。
薮内秀和蹲下去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薮内义行也凑过来,看了看蹄印,又看了看林染,表情有点惊讶。
林染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指。
“野猪冬天会拱地寻食,地里的草根、落下的橡子都是吃的,它们怕冷,白天多选向阳的山坡,找背风的地方活动,尤其喜欢栎树林,橡子多,食物足。”
他指着一棵栎树树干上的一片痕迹。
树皮被蹭掉了一大块,露出里面浅色的木质,蹭痕的高度大概到人膝盖的位置,边缘粗糙,不是人为的。
“这就是野猪蹭的,野猪身上有寄生虫,会找树干蹭痒,看这个高度和力度,个头不小,而且蹭痕很新,应该是最近留下的。”
他直起身,环顾了一下四周,指了一个方向:“往那边走,应该能找到。”
众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是一条更窄的小路,往山坡上面延伸,两边都是密密的栎树林。
薮内秀和看看那条路,又看看林染,嘴巴微微张着。
薮内义行扛着猎枪,忍不住问:“林先生,你怎么连这个都懂?”
林染拍拍手上的土,解释道:“我家乡也靠山,小时候没少跟大人上山打猎,还记得一点。”
众人一脸“读书人连打猎都懂”的不可思议。
薮内敬子小声跟她老公嘀咕:“人家拿直木奖,解数学猜想,连打猎都懂,你跟人家比,就会扛枪。”
薮内义行张了张嘴,想反驳,又不知道从哪儿反驳起,只好把枪往上扛了扛,不说话了。
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啊,比人与阿黄之间的差距都他娘的大。
一行人顺着林染指的方向走。
两只狗子这会儿也不乱跑了,跟在人脚边,耳朵竖着,鼻子不停地嗅着空气,尾巴绷得紧紧的,动物的嗅觉比人灵敏,它们已经闻到了什么。
果然,在山坡一处向阳的背风处,找到了一个野猪洞。
洞口藏在几棵大栎树后面,很隐蔽,如果不是林染指的方向,就算从旁边走过也不一定能发现。
两只狗子瞬间进入战斗状态,对着洞里就一阵狂吠。
不出一会,洞里传来一阵低沉的哼哼声,然后,两头野猪冲了出来。
一公一母,公的鬃毛竖立,獠牙从嘴角龇出来,母的体型稍小但更加暴躁,冲出来就朝最近的阿黄拱了过去。
还有三个小崽子挤在洞口,哼唧哼唧地叫着,想出来又不敢。
薮内秀和跟薮内义行都端起了猎枪。
林染也被分了一把,枪托抵在肩窝,枪管微微往下压,潇洒的连开两枪。
“砰!砰!”
全空。
不应该呀,按理来说,他打枪技术贼准的,枪枪直入靶心,弹无虚发,这点学姐她们都能替他证明。
怎么换了真枪就不行了?
有希子在旁边看着郁闷的林染笑出了声。
她伸出手,拍了拍林染的肩膀,从他手里接过枪,然后把枪托抵在肩窝,微微侧身,脸颊贴上枪托,眼睛凑近瞄准镜。
眯起眼。
枪响了。
公野猪的脑袋上多了一个洞。
它又往前冲了两步,然后前腿一软,轰地一声栽倒在雪地里,四肢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干净利落。
从瞄准到击发,不超过三秒。
有希子放下枪,转过头看着林染,眨了眨眼:“怎么样?”
林染竖了个大拇指:“牛。”
他想到某位同样枪法如神的大小姐。
那位眯眯眼也是怪物,闭着眼都能一枪爆头,自家女人一个比一个厉害,他压力山大啊。
作为一个男人,唯一能稳压她们一头的,居然只有那方面的本事了。
母野猪见公野猪倒下,彻底发了狂,不管不顾地朝人群冲过来。
薮内秀和跟薮内义行同时扣动扳机,两声枪响几乎重叠在一起,母野猪一头栽倒,在雪地里滑出去一小段,不动了。
三只小野猪挤在洞口,瑟瑟发抖。
薮内秀和放下枪,走过去看了看,回头道:“留两只吧,等明年大了再打。”
众人没有异议。
这是山里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打大留小,打公留母,不赶尽杀绝,山是衣食父母,不能把父母的恩情一次吃干抹净。
今年打大的,明年小的就长大了,明年打明年的大的,后年后年的又长大了。
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两大一小,加上有希子拎着的那只灰兔子,今天的收获足够了。
薮内秀和砍了根粗树枝,用藤蔓把野猪的四蹄绑在树枝上,薮内义行和他一人一头,抬着下山。
另一头公野猪由卡尔洛斯和义房叔父抬着。
林染还想着帮个忙,结果刚走过去伸出手,薮内秀和就侧身让开了。
没办法,薮内秀和紧记着老婆的教诲,连连摇头:“林先生,您的手是拿笔杆子的,哪能抬这个,您和有希子走前面,看看风景,找找灵感,万一回去写了篇我们群马县打野猪的文章,我们脸上也有光。”
这话说得,林染都不好意思了。
他只好退回来,和有希子并肩走在队伍最后面,两只狗子跑前跑后,一会儿去队伍前面撒个欢,一会儿又跑回来蹭蹭有希子的腿。
阿黄对有希子格外殷勤,尾巴摇得都快甩出去了,大概是刚才被呲牙呲服了,现在彻底认了这个老大。
狗的逻辑很简单:你比我凶,你就是大哥。
有希子比它凶,所以有希子是大哥。
没毛病。
前面传来薮内一家人喊号子的声音。
林染走在队伍最后,听着这号子声,看着前面那一行人和和睦睦的抬着野猪下山的身影,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凡人世间,必有烟火。
果然,相较于悲剧,他这个人还是更喜欢眼前这样相亲相爱的烟火味儿。
他书里写悲剧写得好,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是因为懂得,懂得那些徒劳,懂得那些无望,懂得那些雪落了就化、化了又落的循环。
但懂得,不等于就喜欢。
他更喜欢的还是,一想到读者看他的书就会哭,他忍不住开心的想多吃两大碗白米饭。
有希子走在他旁边,手里还拎着那只灰兔子,一晃一晃的。
“想什么呢?”
“在想今晚的麻辣兔头。”
有希子笑了,把兔子往他面前一递:“那说好了,兔头归我,兔腿归你。”
“为什么你吃兔头我吃兔腿?”
“因为兔头是灵魂,学姐吃灵魂,学弟吃身体,很合理啊。”
林染看着她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忽然觉得“合理”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
不过没关系。
他伸出手,把她空着的那只手握在掌心里,有点凉,他握着,用拇指摩挲着她的手背,一点一点地捂热。
“行,兔头归你,兔腿归我,不过回去之后,你得教我怎么练枪法。”
“叫声老师听听。”
“藤峰老师。”
“嗯,乖。”
有希子满意地点点头,反手握住他的手,十指扣在一起。
两个人就这么牵着手,跟在下山的队伍最后面,踩着一地夕阳和残雪,慢慢往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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