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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7章:颁新律令,以契代诏 (第2/3页)

:“信立则存,约毁则罚?这是……要大家自己管自己?”

    旁边卖炊饼的汉子咧嘴一笑:“管啥自己?我借了邻居三斗米,写个条子就是契。我还了,他撕条子;我不还,他拿条子去官府告我。现在朝廷也这样——说话算话,不算话就挨收拾。”

    “可这是朝廷啊!”老学究急了,“哪能跟民间借米比?”

    “咋不能?”汉子耸肩,“以前皇上说啥是啥,现在他说了不算,得看‘契’。听着不一样,其实一个理儿。”

    这话传开去,不少人点头。也有摇头的,但没人高声反驳。

    陈长安听着,没动。

    他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真正的改变,不是靠喊出来的,是靠做出来的。你喊一万句“人人平等”,不如让一个人亲眼看见,一个挑粪的能把县令告倒。

    他抬手,示意拓印继续。

    千份契文很快分发出去。驿卒骑马出城,往各州府送;街边书童拿了纸抄在墙上;茶馆老板请人念给客人听,每念一遍,收一文钱。城里渐渐有了动静,不再是那种死寂的服从,而是一种试探性的议论。

    到了晌午,南巷口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陈长安站在高台边缘望去,见一家三代人正在凿一块青砖。老头扶着砖,儿子拿錾子,孙子举小锤,一下一下,把那八个字刻上去。刻得歪歪扭扭,但认真得很。刻完,他们把砖嵌进院墙,还抹了层新泥加固。

    “自此言行,皆受此约。”老头念了一遍,拍拍手,像是完成了什么大事。

    这一幕像水波一样荡开。

    下午未时,西市口有商户在铺面前立了石板,刻契为证,承诺“童叟无欺,短秤自罚”。北街一对夫妻争执多年,今日请里正作保,写下和离之契,双方签字画押,当场焚香为誓。就连城门口卖糖糕的老妪,也在摊子后头挂了块木牌,上写“今日所售,皆守此约”。

    没有人组织,也没有人下令。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百官还在原地站着。从早上到现在,没一个人敢走。他们看着百姓自发刻契,看着那些粗陋的石碑、木牌、砖刻竖起来,心里像被什么东西一点点掏空。

    他们的权力哪儿去了?

    以前一道公文下去,百姓跪接,焚香供奉,像捧圣旨一样。现在呢?百姓自己写“契”,自己刻,自己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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