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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第3/3页)

错话之一。我不仅有用处,还比较有用处。不管是帮忙还是帮倒忙,总之我来南朝这件事于皇室的发展确实是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或者阻碍的作用。

    苏国皇室出美人,不过像我这种肩负使命远嫁他国的公主倒还是第一个。然而尽管本朝尚无先例可循,可若是追究到历史上,红颜祸水们的名字却可以拖出长长的一串。美人们眼波飞一飞,酒窝醉一醉,便能长得君王带笑看,自此难能上早朝,最上头的那一颗脑袋既然被鸳鸯被芙蓉帐裹得不知今夕是何夕,下面的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便慢慢地跟着瘫痪。

    这本是最狠毒却又最温和的招数。若是功亏一篑,也不过是丧失了一名女子的性命,与战场上的千万枯骨相比来说算不得什么;若是一招得手,那自然获益无穷,从此美人便是本国津津乐道的红颜和敌国唾沫星子里的祸水,这一边万古流芳的同时那一边遗臭万年。

    我摸着玉坠,想起在苏国第一次见到秦敛,到现在已三年有余。

    那时候我尚不知他的身份,并且以为他喜欢的是苏姿,还曾经好心好意提醒他,姐姐将来要嫁的人必定非权即贵,你既然无功无名又无钱无势,还是提早闯出些声名为好。

    他嘴角含笑,眼中却带着有趣,问我,那如果要娶你呢?

    他的笑容清淡雅致,修长手指掩在宽大的袖袍里,一手执扇,微微倾身,在离我不到一尺的地方望着我,我顿时只觉脸上如云霞翻滚般火烧火燎,低头避开他的视线,憋了良久才道,这个问题我还没想过。

    其实并非没有想过。一次跟苏启闲谈,我曾说,以后我要嫁的人,可以不必那么权贵,但最好是长得比较好看,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凡事都能想着我,能和我一起烹茶煮酒,我陪他散心他陪我解闷,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不会不情愿,永远不会利用我。

    苏启嗤地一声笑出来,道,你这不是在说我么?

    我说,你长得好看么?只不过是苏国男子普遍丑,显得你长得顺眼一些罢了。

    苏启笑道,这话要是传出去,你连嫁人也别想了。再说,人人哪都有那么好命,不仅你喜欢人家人家还喜欢你,这两个只满足一个就很不错了。要是人家既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人家该怎么办呢?

    我道,那样最惨了,我还没那么倒霉吧?

    苏启略想了想,随即又是微微一笑,道,也是,我亏心事做多了,能满足我一条就很不错。但你从小病到大,又没有沾过人命,一颗心胆小得跟团棉花一样,也许上天眷顾,让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骗到一个良人也指不定。

    到现在我才懂得,最惨的不是人家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人家,而是人家喜欢我我也喜欢人家,却不能长久在一起生活;不但不能在一起生活,反而还要互相提防,甚至不得不杀死对方。

    我最近时常咀嚼天意弄人四个字。想如果我没有生病,便没法出宫疗养,如此也就不会有见到秦敛的一天;如果当初没有见到秦敛,自然也就没有来南朝的一天;如果没有来到南朝,便也不会有筹谋要杀死秦敛的一天。

    然而如今我生了病,见到秦敛,嫁来南朝,筹谋杀害秦敛的同时却又舍不得,只好眼睁睁坐看秦敛指使秦九韶作乱苏国,等他明日拟旨将我拘禁,或者直接赐死。

    不论怎么看,都没有我和秦敛圆满的一日,只好归咎于为天意弄人。

    我把那块通透碧绿的玉攥在手心,松开又攥紧,灯花忽然噼啪一声,我吓了一跳,手中玉坠应声而落。心惊胆战一低头,那没通透碧绿的玉坠竟然没有被摔得碎裂,只是和莲花银框分离开来,滚了两滚,悠悠躺在了我的脚边。

    倒是很快有侍女闻声而来,未经通传直接跪下来将其捧起。我瞅她两眼,道:“给我温一壶茶,我要去见陛下。”

    侍女踌躇片刻,竟不肯站起。我又瞅她一眼:“我的话你听不懂么?”

    她的后背深深伏下去:“陛下有旨,今晚您不得离开这寝殿半步。”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怕我和人私通消息吗?”

    她一言不发。

    “我还以为要等到明天正式下旨才会开始呢。”我把声音尽量放柔和,“那我如果非要离开呢?你们还要格杀勿论吗?”

    侍女的额头贴在手背上,手背贴在地砖上,依旧一声不吭。

    我看了她一会儿,道:“罢了,既然这样,去给我做点芙蓉玉露糕来,这总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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