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2 章 货币兑换  接替韩复榘保卫山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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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2 章 货币兑换 (第2/3页)

习惯混用旧币买卖衣食住行,钱币杂乱,物价浮动极大。

    城池刚刚收复之初,地方秩序尚且没有完全稳固。

    同盟军并没有第一时间强硬取缔民间流通多年的各类旧币。

    依旧允许百姓照常使用手中旧钱币赶集买卖、置办口粮杂物。

    不会骤然让百姓半辈子积攒的钱财沦为废纸,避免民间人心慌乱,市井出现动荡。

    等到城内治安安定,基层管理体系搭建完毕,粮仓、商贸、户籍全部步入正轨之后。

    官方正式颁布政令,统一发行新货币,逐步整顿市面流通钱币。

    实行限期兑换、折价回收、分类处置、到期废止的整套规矩。

    对于普通底层百姓手中零散旧币,官府处置相对宽厚温和。

    专门在县城街口、乡镇集市设立多处钱币兑换点。

    百姓可以拿着家中所有旧钱币,按照官方定下的兑换比例,换成全新流通货币。

    兑换周期足足预留一月有余,足够乡间百姓赶路进城兑换。

    家中钱财微薄,仅够糊口度日的穷苦人家,兑换之时不会刻意压价为难。

    最大限度保全普通百姓身家,不让平民因为货币更替难以生存。

    对于日寇发行的伪满纸币与日军军票,处置方式截然不同。

    这类钱币属于外来侵略者强行推行的殖民货币,本身没有正统信用根基。

    早年靠着武力在东北华中等地强制流通,盘剥百姓财富。

    官方对此类钱币大幅压低兑换比例,只做少量折价回收。

    兑换时限更短,逾期不再认可任何价值,直接判定作废。

    从经济层面彻底抹去日寇多年留下的殖民痕迹。

    面对国民党发行贬值严重的法币、金圆券,官府同样压低兑换额度。

    经历常年战乱滥发钞票,旧货币购买力崩盘,物价早已彻底失控。

    同盟军不会直接全数没收作废,体恤普通民众生计。

    却也绝不允许大额旧钞继续在市面流转,防止有人借机囤积财富扰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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