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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人事有代谢 (第3/3页)

一下,我叫方莹,今年二十四岁,刚刚从皇家政法大学毕业。这是我的执业证书。我呢,毕业之前,在两家律师楼做过见习律师,成绩……还算可以,就是、就是不如一些律师经验丰富。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史悦而轻轻笑了,“无所谓了。因为失败的话,我在监狱里,恐怕再也见不到您了。”

    方莹额头冒出了几颗汗珠儿,干巴巴笑了一声,“是我用词错误。我,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对了,你,你也不需要用敬语,称呼我方律师就好。”

    “嗯,好的,方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我是清白无辜的吗?”

    方莹的目光躲闪,随即,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气势不够,勉强拿出几分勇气来,正对着史悦而的眼睛,“你是我的当事人,不如你来告诉我,我应不应该相信你的无辜?”

    “要我说吗?我觉得,方律师你应该派人测量我的智商。”

    “啊?”方莹一怔,不明所以。

    史悦而抱着胸,侃侃而谈,“化学实验室的报告,证明了我拿走了亚硝酸盐,蛋糕屋的证人又证明了我案发前制作了有毒点心——如果真是我下了毒,那么,毫无疑问,我没有试图掩盖证据。”

    “《中华帝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流利的背诵完一大串绕口的法律内容,史悦而全身心的投入角色中,没察觉自己的记忆能力呈几何成长,看过一遍的东西吃,居然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意味着,在案发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必死的了。那么,我为什么不干脆吃掉更多有毒的饼干,直接死了算了?也免除现在的羞辱了!”

    是啊,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悖论。

    方莹想。

    她眨巴眨巴眼睛,对史悦而的第一印象,这个女孩很聪明。聪明人就算做傻事,也不会让人抓到马脚啊。

    越是证据种种指向她,越是可疑啊!

    难道说,史悦而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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